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9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高淳陶瓷 股票代码:600562 公告编号: 2009--032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9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孔德双、独立董事李爱民因工作原因出差在外,分别书面委托董事王贵夫、独立董事仇向洋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同意控股子公司南京高陶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其拥有的南京金陶房地产有限公司20%的股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控股子公司南京昭和陶瓷有限公司转让其拥有的南京玉亭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09年4月30日,南京高陶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南京金陶房地产有限公司2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850.39万元,南京昭和陶瓷有限公司拥有的南京玉亭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424.08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经高淳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拟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