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2009年9月24日、9月25日、9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且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ST、*ST和S股票异常波动和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深证上〔2007〕62号)的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9月2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本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刊登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正在筹划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09年9月1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于2009年9月21日刊登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并复牌。目前本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重组各项工作,对可能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拟出售资产和拟注入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在2009年9月21日刊登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第七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现将有关风险再次重申如下:
1、重大资产重组审批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江苏省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但仍须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江苏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相关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江苏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此外,国信集团以资产认购公司新增股份触发了全面要约收购义务,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国信集团对*ST琼花的要约收购义务。上述批准或核准事项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及何时取得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影响
2004年7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苏证监立通字[2004]-001号),目前立案调查未有结论。2008年12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苏证监立通字(2008)5号),目前立案调查未有结论。本公司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期间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能否及何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同意存在不确定性,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及具体的处理意见将可能对本公司及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造成不利影响。
3、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解除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合计16,035万元,占本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以上。琼花集团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本公司3,000万股股票,减持回收现金用以偿还本公司违规担保相应债务。目前,琼花集团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已被质押、司法冻结,能否解除质押、冻结以及减持所得资金能否全部偿还违规担保对应债务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违规担保的解除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总之,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