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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消费 应先从改革分配制度“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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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消费 应先从改革分配制度“开刀”
    2009年09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新发
      □作者 张新法

      作者系银河证券

      研究总监、宏观分析师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似已拉开序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实现收入分配合理化,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这样才能透过刺激消费需求增长来促进经济增长。

      在当下我国经济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对实现我国“保增长,调结构”的目标尤为关键。但是,当下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收入差距过大,限制了我国刺激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活力与动力。因此,启动并推进收入分配制改革,对刺激消费需求进而推动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从最近国税总局取消“双薪”计税、国资部门规范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及传闻国家发改委已制订《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信息来看,当前国内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似已进入“现在进行时”。

      笔者认为,由于收入分配关乎各方面的切身利益,因而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实现收入结构的优化,对政策的制定者而言,需要的不仅是勇气和决心,更重要的是在政策思维层面要实现两个新的突破。

      首先,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须将共识化为行动。在我国现行分配体系下,不同行业的收入差距较大,强化了大多数居民“储蓄意愿上升、消费意愿下降”的倾向,使经济增长失去了消费这一重要的引擎。时至今日,在金融危机冲击下,现行收入分配制度已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短期稳定与长期发展,收入分配制度亟待改革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当下的关键在于如何化“共识”为“行动”。    

      其次,推进收入分配改革,还要围绕收入结构的优化进行战略性布局,从源头上解决收入分配的失衡;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措施,以实现收入分配合理化,最终提高广大居民的收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1960年,日本曾实施过“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并于7年后实现了国民收入增加一倍的目标,使日本在1968年成为当时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强国。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想成功实现国民收入的倍增计划,不仅要有经济高速发展的有力保障,而且具备经济结构和收入结构优化等方面优势也至关重要。

      有鉴于此,未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宜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初次分配领域入手,提高劳动者报酬比例。长期以来,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偏低、国民收入分配向国家和资本所有者倾斜的现象一直比较突出。由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8年社会蓝皮书》显示,近年来我国劳动报酬所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劳动者报酬占比为50%以上,2001年后这个比重不断下降,到2006年已下降到41%。与此同时,营业盈余比重由原来的20%提高到2006年的30.6%。在2000-2008年,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4%,但职工的实际工资年均仅增长15.7%。这表明,我国国民收入结构失衡,特别是劳动者报酬所占国民收入比重的不断下降,已明显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意愿,并限制了刺激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为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努力提高劳动者报酬比例。首先,要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打破垄断的“玻璃门”,让民间投资有机会进入高利润行业;其次,国家要加大对国企的利润分红,并加大税收等分配手段的调节力度,这样国家才能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让老百姓分享垄断国有企业的利润。此外,在企业内部,要增强员工的利益话语权力,避免资本过度侵占劳动力报酬分配。

      二是在再分配领域,我们可以通过减免税费的方式让利于民。这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政府通过减免税费的方式让利于企业,然后再由企业通过提高劳动者报酬的方式让利于民;二是政府通过清理不合理收费、罚没的方式直接让利于民;三是继续推进和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在暂停提高个税起征点之后,个税改革需要新的突破,总的目标是将个人所得税制从分类征收到综合征收、由按人征收改为按家庭征收。由此,我们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确实,健全我国的再分配机制,实现分配的公平,对刺激我国消费需求增长意义重大。

      当然,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因为只有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了,他们才会增加其消费需求,才能最终实现提高消费需求来促进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