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09年9月29日上午在南京国际会议中心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恒先生因出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荐,董事陶佩芬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 163, 975,6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163, 975,64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2、《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转让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800万股法人股及与深圳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的受让股权的权利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163,935,64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票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南京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和周峰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为: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原件。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