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9月29日下午13:3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章卡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公司股份92,233,2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每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罗仕万先生、朱立权先生、朱美春女士、徐金发先生、罗文花女士、王陆冬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中徐金发先生、罗文花女士、王陆冬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其独立董事侯选人任职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章卡鹏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三云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③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谢瑾琨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④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罗仕万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⑤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立权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⑥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美春女士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⑦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金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⑧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文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陆冬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叶立君先生、郑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施加民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叶立君先生为公司监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郑福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92,233,259股,其中同意票92,233,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3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于2009年9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施加民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09年9月28日在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以上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张祖兴先生主持,15名职工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施加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施加民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09年9月30日
附:
施加民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4月生,大学专科,经济师。曾任杭州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杭州分公司经理。持有公司0.33%的股份,持有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03%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3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9月29日下午在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徐金发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罗文花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章卡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三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王陆冬女士、徐金发先生和董事朱立权先生,其中王陆冬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徐金发先生、罗文花女士和董事朱美春女士,其中徐金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罗文花女士、王陆冬女士和董事张三云先生,其中罗文花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董事章卡鹏先生和独立董事徐金发先生、罗文花女士,其中章卡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章卡鹏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张三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三云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罗仕万先生、张祖兴先生、蔡礼永先生和谢瑾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章卡鹏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谢瑾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三云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沈利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30日
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其中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罗仕万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09年9月12日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张祖兴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3月生,硕士,经济师,曾任临海市有机玻璃厂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33%的股份,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23%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礼永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3月生,大学专科,经济师,曾任临海市有机玻璃厂开发部部长、厂长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临海拉链分公司负责人。持有公司0.33%的股份,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39%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利勇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8月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临海市有机玻璃厂财务科副科长、浙江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稽审科科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持有公司0.33%的股份,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41%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3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9月29日下午在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叶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叶立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