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债权人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2009年10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国药 公告编号:2009-51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债权人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998年8月28日,公司与武汉市财政局签订《武汉市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抵押合同》,将本公司武汉市亚洲贸易广场B座22层的房产为公司向武汉财政局借款6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岸民商初字第466号,本公司应偿还财政局本金6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
本公司就以上诉讼于2009年9月28日与武汉市财政局投资管理分局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如下和解条款:
一、2009年10月10日前本公司向武汉市财政局投资管理分局归还借款本金600万元;
二、本公司付清600万元后即为本公司已全部还清其借款本息,原《武汉市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抵押合同》终止,武汉财政局投资管理分局撤消对本公司所有诉讼及抵押。
截止2009年9月28日,本公司已按《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向武汉市财政局投资管理分局归还600万元。本公司已履行完(2007)岸民商初字第466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本公司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