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深圳龙华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 年9 月27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深圳龙华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05年12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投资深圳龙华项目,投资金额约为5亿元人民币(深振业董字【2005】40号)。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05年12月与深圳市福永街道福围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协议(以下简称“福围居委会”),约定双方合作开发龙华清泉路项目,公司提供全部开发建设资金以及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建成后公司分配95%的面积,福围居委会分配5%的面积。根据协议,公司向福围居委会支付合作项目定金人民币500万元。
2007年11月4日,公司与福围居委会以及深圳市福围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福围合作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项目补充协议》,将合作项目定金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500万元,同时约定福围居委会、福围股份合作公司之间就征地返还用地项目合作事宜对我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作开发项目补充协议》及已签订合作协议中的违约责任对我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鉴于合作各方在合作开发项目上存在分歧,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已就该合作事项征地返还用地问题进行了协调,商定了解决措施。即:由本公司与合作方签署《解除合作协议书》,并由各合作方退还本公司前期支付的定金5,500万元并向公司支付补偿款5,000万元。由此,董事会决定批准终止投资龙华项目,并解除与福围居委会以及福围合作公司的合作,同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解除合作及追收赔偿相关事宜。
按照董事会授权,本公司已与各合作方签订了《解除合作协议书》,并已收到本公司前期支付的定金5,500万元及合作方支付给我司的补偿款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9-04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 年9月30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土地储备投资事项的议案》: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就增加土地储备事项授权如下:在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政府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土地竞拍,购地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30%的,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决定。本授权有效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土地储备投资事项的议案》:决定于2009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9-04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09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土地储备投资事项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09年8月12日及2009年10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09年10月26日-27日上午8:30—下午17:3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5863061
传 真:0755-25863801
联 系 人:戴巧斐 孔国梁
(二)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2 | 《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土地储备投资事项的议案》 |
注: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