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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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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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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版:信息披露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房地产合作开发意向书的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深圳龙华项目的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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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合作开发意向书的公告
    2009年10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09-02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房地产合作开发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71,以下简称“阳光城集团”)签署《房地产合作开发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双方合作的项目为飞龙地块商业房地产开发。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项目描述

    飞龙地块属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火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置业)所有,位于常州市规划的飞龙居住区,飞龙居住区位于新北区南端;飞龙地块东起长江路,西至龙江路毛龙河,南起飞龙南路、飞龙中路,北至龙城大道;项目用地面积约1180多亩,具体以土地证和规划部门划定范围为准。

    二、合作模式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火炬置业与阳光城集团拟在常州设立的阳光城集团(常州)君德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君德”)拟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飞龙地块的开发主体,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火炬置业的权益比例为51%,常州君德(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权益比例为49%。项目的后续建设资金和经营费用由阳光城集团负责筹集并投入,且不改变双方的股权比例。

    鉴于本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决议,拟由公司独立出资设立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绿都公司”)对飞龙地块项目进行商业开发运作,该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 万元人民币,且目前设立该公司的相关工商注册事项正在办理中,为此,双方同意以前述绿都公司为项目公司,双方投资主体根据正式合作协议的约定对对其进行增资。

    考虑到合作意向书约定事项超出本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的范围,合作意向书还需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另行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利益分配

    该项目利益分配由本公司与阳光城集团按照正式合同的约定实施。本公司前期投入的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契税和所有地上地下拆迁补偿费用等(具体以财务账面发生额为准)由项目公司成立后承担,具体方式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的正式合同尚待本公司、阳光城集团及其他相关各方深入谈判、沟通,并达成一致后方能签署。本次合作意向及其后的具体合作方案(合同),绿都公司相关工商注册变更和增资等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正式合同需本公司及阳光城集团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09-02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近期开展的内部财务自查工作中,发现公司于2009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附注中“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第52页附注五—44)出现差错。其原因系下属子公司财务人员在填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时,误将“预收账款”划分为“经营性应收项目”;另外,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时,财务人员未将公司内部往来期初余额进行抵消。

    现将2009年半年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更正如下:

    项 目                                                                 更正前数据         更正后数据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477,677,922.52    -766,019,090.0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158,094,998.82     130,246,168.72

    其他内容未变。(后附更正后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上述数据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其他项目,且报表附注中除上述数据调整外,不存在其他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附:更正后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 充 资 料合 并 报 表2009年1月-6月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193,675,932.57
    资产减值准备-211,045.5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0,574,523.68
    无形资产摊销921,385.2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47,974.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92,348.0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70,698.0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559,359.0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756,291.7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7,135.3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6,339.3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15,001,229.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66,019,090.0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30,246,168.72
    其    它395,102.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935,57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