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0月8日下午1时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60,653,18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6.2769%(其中:A股股东14人,代表股份48,972,637股;B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11,680,549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一)非独立董事
1、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董事候选人王连景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68,799,616 | 113.4314% |
2、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董事候选人王安敏女士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68,799,618 | 113.4314 % |
3、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董事候选人范莹女士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68,799,318 | 113.4309 % |
4、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董事候选人罗珺文女士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代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68,799,620 | 113.4309 % |
5、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董事候选人杨英女士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68,799,620 | 113.4309 % |
6、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董事候选人陈曙华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44,032,728 | 72.5977 % |
7、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董事候选人张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44,032,789 | 72.5978% |
8、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董事候选人孙立新先生未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1,614 | 0.0027% |
(二)独立董事
1、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齐大宏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68,799,616 | 113.4314% |
2、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巫钢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68,799,618 | 113.4314% |
3、 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晶女士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68,799,316 | 113.4309% |
4、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葛文红先生未当选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0 | 0.0005% |
5、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庆江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44,033,497 | 72.5989% |
二、 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监事候选人王一然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68,799,616 | 113.4314% |
2、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监事候选人罗煜女士当选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68,799,318 | 113.4309% |
3、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监事候选人徐宁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44,032,625 | 72.5975% |
4、根据此次股东会选举办法规定,监事候选人杜海江先生未当选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972 | 0.0016% |
浙江华浙律师事务所邓师群律师与会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律师法律意见书》、《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09-025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于2009年10月8日下午3:00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11名董事,11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董事会以11票赞同, 审议通过选举王连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选举陈曙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三、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推荐各专业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非独立董事:王连景、范莹、杨英、陈曙华、张建平
独立董 事:齐大宏、巫钢
召 集 人:王连景
2、审计委员会
非独立董事:王连景
独立董 事:齐大宏、巫钢
召 集 人:齐大宏
3、提名委员会
非独立董事:王安敏
独立董 事:巫钢、黄晶
召 集 人:巫钢
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非独立董事:罗珺文、王连景
独立董 事:黄晶、孔庆江、巫钢
召 集 人:黄晶
四、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聘任王连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五、董事会以11票赞同, 审议通过聘任胡东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六、董事会以11票赞同, 审议通过聘任王连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七、董事会以11票赞同, 审议通过聘任王晓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
(1) 王连景,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外国语学院日语经贸专业。1997年至2003年任寿光丽奔制纸有限公司(中日合资)部长、总经理助理、驻日代表等职务,2003年至2004年任日本OFFCE MIDEA PAKKU有限公司海外部长,2004年至今任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2)陈曙华,男,1953年出生。2001年8月至2004年8月任浙江华浙律师事务所主任,2004年8月至2006年4月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8月起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 胡东海,男,1968年出生。1986年至2007年11月任职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会计、分公司财务经理、销售管理区综合管理部部长,2007年12月起至今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4) 王晓黎,女,1982年出生,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5年1月起至今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新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连景先生;财务总监胡东海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新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公司新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连景先生;财务总监胡东海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 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09-026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公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09年10月8日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举行。公司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5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宜:
监事会以5票赞同,审议通过选举王一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简历如下:
王一然,男,1970年出生,1998年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1999年7月至2000年9月担任上海东方教育中心哲学顾问,2000年9月至2005年3月担任宇宙摇篮工作委员会副会长,2005年3月至2009年5月担任智天集团副董事长,2009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同济高科北京分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