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04 转债简称:厦工转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一、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0月12日在公司技术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名,共代表或拥有42138955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4196298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759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玲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及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如下:
1、《关于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占 % | 票数(股) | 占 % | 票数(股) | 占 % |
421334856 | 99.99 | 54700 | 0.01 | 0 |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招文、黄臻臻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闽天衡律见字第1001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