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002142)10月12日发布公告称,该行于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等五家原股东发行4.5亿股股权的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用以补充资本金。同时,该行也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无担保商业银行金融债券。
10月10日,宁波银行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超过4.5亿股,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上述新发股份将锁定36个月限售期,该项发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进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原股东:境内战略投资者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与宁波市财政局为一致行动人)、境外战略投资者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境内战略投资者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战略投资者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境内战略投资者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认购不超过2600万股、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认购不超过1.93亿股、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认购不超过7100万股。
本次认购完成后,后四家在宁波银行的持股比例,将分别达到15.1%、8.52%、8.52%和8.52%。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与宁波市财政局则将共同持有宁波银行16.21%的股权。
宁波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将基本实现该行中长期(到2012年)的资本规划,包括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2%的目标。
同日,宁波银行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无担保商业银行金融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