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桂莲女士和本公司经营层了解,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10月9日、10月12日和10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价格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桂莲女士征询,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桂莲女士已给公司复函并声明:“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你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信息;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有关你公司的控股股权变更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在未来的3个月内不进行关于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运作。”
2、经向公司经营层了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