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结果的公告
2009年10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09-02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配售可转换公司
债券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原股东可按每股配售1.80 元优先配售。根据配售结果,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共计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306,716,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4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20%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