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9年9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09年10月15日上午在重庆金质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144,702,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1%。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雷刚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属关联交易,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股份数73,178,991股,反对票股份数0股,弃权票股份数 0股。同意票股份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四维卫浴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对重庆四维卫浴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卫浴”)进行增资。重庆卫浴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总投资196,828,347.03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500万元认缴重庆卫浴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以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认缴重庆卫浴新增注册资本3,500万元。认缴后余下的156,828,347.03元进入重庆卫浴资本公积。
表决情况:同意票股份数144,702,068股,反对票股份数0股,弃权票股份数 0股,同意票股份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程源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