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成都商报》报道了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因连带责任担保问题,致使其名下国栋中央商务大厦部分楼层将被拍卖的信息,其中包括目前公司向国栋集团租用的国栋中央商务大厦用于公司办公的楼层,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影响。
二、澄清申明
(一)针对上述媒体报道,经公司函证控股股东国栋集团,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1、该报道中关于国栋中央商务大厦的拍卖所涉及的担保行为完全由国栋集团独立对外进行,拍卖涉及的房产也属国栋集团名下独立产业,与公司没有任何关联;
2、公司董事、高管及董事长王春鸣先生本人均没有接受过该报记者的采访,也从未向其提供过报纸上刊登的王春鸣先生的照片;
3、公司向国栋集团租用的国栋中央商务大厦用于办公的楼层,相关租赁手续齐全,租赁价格参照公允原则执行,即使最后拍卖成交,也将严格执行原租赁合同。
(二)公司就该拍卖事项作出如下申明:
1、本次国栋集团资产的拍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该报道所披露的信息不涉及公司利益,公司对该报道的相关信息不曾知晓也不便评说;
3、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国栋集团的书面承诺:“从即日起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已解禁可上市的1138.8万股限售流通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三、备查文件
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