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一蕙 ○编辑 李小兵
银鸽投资的股权转让再度上演戏剧性一幕。就当外界对光彩集团与自然人张寿清、梅强联合重组公司的思路议论纷纷的时候,两位资本市场的高手似乎因为舆论的压力“抽身而退”。结果,光彩集团独家“留守”银鸽投资,而其之前“定向增发向公司注入资产的”的承诺依旧不变。
2009年8月13日,银鸽投资宣布,银鸽集团所持公司8000万股国有股股权已确定了受让方,并已与光彩集团、张寿清和梅强组成的受让团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上述三家受让方将以6.777元/股的价格分别受让银鸽投资3000万股、2500万股和2500万股的国有股权,上述股份分别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5.452%、4.544%和4.544%。
公告一出,张寿清和梅强的“劫和”之举激起波澜。因为根据银鸽投资8月3日所披露公告,银鸽集团已就上述8000万股股份转让事宜与光彩集团进行洽谈,但由于银鸽集团隶属于漯河市财政局,其所持公司股份为国有股,协议转让需要由国资部门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进行。谁知张寿清和梅强就是在公开征集时半路杀出,和光彩集团“瓜分”股份,以至于最终光彩集团的持股比例仅为5.452%。
或许是意识到外界对这种“组合”的承认度有限,银鸽集团与两位自然人决定取消这次股权转让。银鸽投资今日公告称,张寿清、梅强为自然人,其与光彩集团作为一致行动人组成的受让团是否符合“意向受让人应为法人”的条件,各方认识不一。公告表述称,“银鸽集团本着谨慎原则进行了多次论证,并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经协议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张寿清、梅强不符合股权受让条件,银鸽集团与张寿清、梅强共同决定取消该次股权转让,但银鸽集团与光彩集团的股权转让协议依然有效。”
于是,光彩集团再度成为银鸽投资的独家重组方。此前,外界还在担心,三方共享股权并不符合银鸽集团当初出让股权的初衷,银鸽集团此前在规定受让资格时曾明确表示意向方要对银鸽投资未来发展有重大改善作用。但是作为二级市场投资客的张寿清与房地产商梅强,两位自然人显然难以达到这一要求。
不过尽管成为唯一重组方,光彩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仅为5.45%,还是要通过其他方式加大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对此,银鸽投资今日公告称,光彩集团于2009年8月14日做出的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并谋求公司控股权的具体计划没有改变,将由光彩集团或其关联人以定向增发形式向公司注入资产取得控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