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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0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09-01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9月26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09年9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第23版上)。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0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系张学阳、曹若欣、蔡远宏),代表股份99,021,277股(系张学阳代表股份45,709,709股、曹若欣代表股份26,345,474股、蔡远宏代表股份26,966,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5%(系张学阳18.58%、曹若欣10.71%、蔡远宏10.96%)。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逐项表决如下:

      1、张学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蔡远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秦仓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陈君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卢雁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表决通过了张学阳先生、蔡远宏先生、秦仓法先生、陈君宁先生、卢雁影女士共5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陈君宁先生、卢雁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逐项表决如下:

      1、宋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金海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表决通过了宋发强先生、金海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和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黄慧女士,共3人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和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9,021,2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注: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监事会成员简历已经于2009年9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09-01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09年10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经董事推选,由董事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选举张学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聘任张学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聘任秦仓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聘任廖胜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聘任陆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聘任程德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聘任李学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聘任张万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聘任赵竫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张学阳先生、蔡远宏先生、秦仓法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学阳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陈君宁先生、卢雁影女士、张学阳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君宁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卢雁影女士、陈君宁先生、蔡远宏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卢雁影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陈君宁先生、卢雁影女士、张学阳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君宁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17日

      附件:

      秦仓法先生,出生于1968年3月,中国籍,工学学士,1992年毕业于中北大学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曾任苏州天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丰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销售总监。2006年进入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年当选中国缝制机械协会首届电子电控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缝制机械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廖胜兴先生,出生于1965年6月,中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198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曾先后在同济医科大学、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进入本公司,历任行政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行政人事部部长、总裁行政助理、销售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网络营销事业部总经理,主管销售及行政人事工作。

      陆涛先生,出生于1969年9月,中国籍,博士,副教授。1987年9月至1997年4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学习,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在武汉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年进入本公司,历任网络事业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行业产品事业部总经理。

      程德心先生,出生于1968年7月,中国籍,工学硕士,1991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无线电技术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系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湖北省孝感学院教师,武汉大学多媒体与通信工程研究所研究人员。2000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信息终端产品部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技术中心总经理。

      李学军先生,出生于1976年2月,中国籍,经济学学士,中共预备党员。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获学士学位,自1998年进入本公司,先后在销售中心综合业务科、ERP项目组、财务部等部门任职。历任销售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ERP项目组经理、财务部统计分析科科长,财务部部长等职。现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张万宏先生,出生于1973年4月,中国籍,MBA,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年毕业于武汉工程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武汉工程大学教师;2001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行政助理、市场部广告宣传主管、销售中心宣传经理、行政人事部行政主管等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党组织负责人。

      赵竫女士,出生于1977年1月,中国籍,本科学历,199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25期董秘资格培训班,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结业证书。2002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09-01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09年10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经监事推选,由公司监事宋发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选举宋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