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占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本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85,719,958.87 | 2,914,562,755.32 | 9.3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420,889,871.15 | 1,487,240,332.14 | -4.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68 | 3.85 | -4.4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80,757,894.08 | 647.1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4 | 663.6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0,108,434.70 | 217,979,777.98 | 12.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072 | 0.5638 | 12.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816 | 0.5281 | 10.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072 | 0.5638 | 12.49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5.64 | 15.34 | 增加0.5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94 | 14.37 | 减少0.0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22,667.4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340,4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53,744.9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38,294.0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279,932.44 |
所得税影响额 | -3,268,427.61 |
合计 | 13,806,746.3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47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 38,659,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8,659,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95,63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96,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09,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2,707,4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473,3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50,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发-交行-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号) | 1,444,1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 1,209,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 公司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 末 数 | 期 初 数 | 增减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395,162,326.83 | 279,389,395.30 | 41.44 |
应收票据 | 1,006,465,915.79 | 740,652,622.76 | 35.89 |
应收股利 | 335,700.00 | 1,500,000.00 | -77.62 |
存货 | 292,902,681.75 | 434,664,354.07 | -32.61 |
其他流动资产 | 1,555,680.15 | 1,057,302.21 | 47.14 |
在建工程 | 150,865,163.57 | 89,916,025.45 | 67.78 |
短期借款 | 13,800,000.00 | 47,800,000.00 | -71.13 |
预收款项 | 665,681,691.23 | 121,455,443.00 | 448.09 |
应交税费 | 57,087,539.20 | 36,973,764.24 | 54.40 |
其他应付款 | 256,088,442.41 | 432,803,727.56 | -40.8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6,405,306.67 | 5,510,235.58 | 379.20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0 | -1,747,925.96 | -100.00 |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为本期公司销售回款增加及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应收票据增加主要为销售回款增加,且回款中大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应收股利减少为本期收到部分股利款所致。
存货减少为本期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存货周转较快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为本期待摊费用等其他资产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增长主要是因公司业务发展,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减少主要为归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预收账款增加为销售收入增加,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增加为本期应交的税金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为公司偿还部分往来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为子公司的拆迁补偿金增加所致。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是出售在澳门注册的子公司股权所致。
3.1.2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累计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比例 |
资产减值损失 | 5,379,618.90 | 8,173,825.64 | -34.18 |
投资收益 | 1,449,216.65 | 4,044,851.02 | -64.17 |
营业外收入 | 24,803,404.65 | 12,958,158.50 | 91.41 |
营业外支出 | 2,448,298.22 | 1,869,507.46 | 30.96 |
少数股东损益 | 12,059,000.71 | 8,950,102.17 | 34.74 |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得以恢复所致。
投资收益减少是主要系本报告期新股申购收益减少及转让子公司股权所致。
营业外收入增加为本期公司收到各项补贴及捐赠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增加为本期非经营支出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增加为本期子公司经营状况改善,股东收益增加所致。
3.1.3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累计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0,757,894.08 | -87,863,932.18 | 647.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119,312.02 | -30,851,287.83 | -65.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865,650.53 | -66,919,187.04 | -369.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是本期销售情况良好且收到的应收票据到期,同时本期支付的款项和税款等经营性支出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及土地增加支出的现金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本期支付现金股利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哈药集团承诺:在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哈药股份承诺:在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 按照承诺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3.5.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因特殊情况未能达到以上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出特别说明,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4)在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5.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2009 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分配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386,592,3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4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6元,共计派发股利257,470,537.07元。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1日,除息日为2009年7月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9年7月7日。
董事长(签字): 刘占滨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29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临2009—019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1)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
(1)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叁仟万元(3,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担保叁仟万元(3,000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叁仟万元(3,000万元)。
3、上述担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存在不被相关银行批准的可能。
4、以上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580 万元,占本公司2008年度净资产总额的11.15%,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800万元。
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经营业务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叁仟万元(3,000万元),本项业务无需保证金,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叁仟万元(3,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青岛一路与渤海三路拐角处
法定代表人:曲光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按资质证核定范围从事生产、销售
注册资本:6,667 万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4,703,853.45元,负债总额33,538,574.88元,净资产71,165,278.57元,2008年净利润3,901,317.14元。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本公司与该公司的少数股东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不存在反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尚可,资信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为该等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日常运作的正常开展,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获利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会议审议同意为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担叁仟万元(3,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止,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16,58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8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29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临2009-020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0月9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正式会议于2009年10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业务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叁仟万元(3,000万元),本项业务无需保证金,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叁仟万元(3,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