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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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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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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版:信息披露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酒店管理公司的
    关联交易后续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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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酒店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后续公告
    2009年10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9-036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酒店管理公司的

    关联交易后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酒店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酒店管理公司(详见公司2009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目前,该酒店管理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具体情况为:

    公司名称:上海迪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50号101室

    工商注册号:310110000502741

    成立日期: 2009年9月27日

    董事长:王健(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酒店经营管理,酒店投资,停车场(库)经营,工艺礼品、百货、日用品的销售,商务咨询,物业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 600846 股票简称 同济科技 编号 临2009-03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于2009年10月15日上午9点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丁洁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王明忠为公司总经理,肖小凌、唐继承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同济联合广场D楼的议案》,决定以约2.4亿元的总价将同济联合广场D楼一次性整体出售给上海迪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关联董事丁洁民、凌玮回避了表决。详见《关于出售同济联合广场D楼的关联交易公告》。该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与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投资设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联董事丁洁民、凌玮回避了表决。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出售同济联合广场D楼的议案》,并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详见《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王明忠、肖小凌、唐继承简历

    王明忠简历

    王明忠,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教育背景:硕士研究生,1990年毕业于同济大学结构工程专业。

    工作简历:

    1997年1月~2006年6月 同济大学工作,历任上海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总院建筑院副院长、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同济建设管理科技工程公司总经理、上海商业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200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济大学专家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小凌简历:

    肖小凌,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教育背景:

    1992年9月~1996年7月 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工民建专业 获学士学位

    1998年7月~2003年4月 同济大学结构工程专业 获工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6年7月~2006年12月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师、驻东莞办事处主任、设计二所副所长

    2006年12月至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综合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继承简历

    唐继承,男,1962年10月出生,高级工程师。

    教育背景:

    1980年9月~1984年6月 东北林业大学汽车运用工程专业 获学士学位;

    2002年9月~2004年7月 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4年6月~1987年9月 中国林业科学院黑龙江分院,木材采运研究所 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1987年10月~1988年11月 国家公派赴奥地利、瑞士、德国研修林业工程项目

    1988年12月~1992年 5月 中国林科院黑龙江分院国际部经理,高级工程师

    1992年 6月~1996年6月 黑龙江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总裁办公室主任,计划发展部部长

    1996年7月~2007年3月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7年4月~2008年10月 金大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召开会议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 2009年11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二路1121号同济科技大厦二楼报告厅

    3、会议审议的内容:

    《关于出售同济联合广场D楼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出席会议人员:

    (1)凡2009年10月23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符合此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出席会议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或下午1:30-4:30,前来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于10月28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办理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号、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托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并携带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联系方式:

    (1)登记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20层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92;

    (2)电话:021-65985860,传真:021-33626510

    (3)联系人:杨 夏、史亚平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张)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股东账号:

    委托人有效证件及号码:             受托人有效证件及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 600846 股票简称 同济科技 编号 临2009-038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同济联合广场D楼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整体出售同济联合广场D楼的决议。

    ●因意向受让人上海迪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约2.4亿元,属重大关联交易,需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股东发通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整体出售同济联合广场D楼(以下简称“D楼”)的决议,决定以约2.4亿的价格将D楼一次性整体出售给上海迪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顺酒店公司”)。

    由于迪顺酒店公司系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院”)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详见公司2009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告),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在本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所有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汤期庆、陈康华、钱逢胜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金额约2.4亿元,属重大关联交易,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决定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迪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本公司持有其25%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酒店经营管理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50号101室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金额为零。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本公司持有其30%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丁洁民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设计、勘探、服务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65号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D楼系本公司拥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恒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房产,坐落于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50号。其建筑形态为10层楼的小高层一幢,建筑面积合计15316.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458.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858.11平方米,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及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以约2.4亿元的总价将D楼一次性整体出售给迪顺酒店公司,交易方式为出售存货。

    由于迪顺酒店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为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公司委托上海信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D楼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23,185万元。以此为参考,交易双方确定了以约2.4亿元的总价一次性整体出售的定价依据,具体价格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确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整体出售D楼,目的是盘活存量房产占用的资金,增加现金净流入,减少财务负担,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若本项交易成功实施,将当期产生利润和现金流,影响本公司全年合并业绩。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出售同济联合广场D楼,有利于盘活存量房产占用的资金,增加现金净流入,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经评估,D楼房产的市场价值总额为23,185万元。公司以约2.4亿元的总价一次性整体出售,符合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全体董事充分发表了意见,丁洁民、凌玮二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完全公平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D楼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 600846 股票简称 同济科技 编号 临2009-039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投资设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决议,决定与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投资设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由于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投资设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决议,决定与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投资设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设立的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由各投资人按股权比例分二批出资,本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30%;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50%;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20%。

    由于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1500万元。

    在本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丁洁民、凌玮均回避了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所有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汤期庆、陈康华、钱逢胜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住所: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盛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经营范围:代表同济大学行使经营性资产所有者职能,负责管理和经营同济大学在各投资企业的全部股权。

    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其股东为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358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科研成果产业化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与咨询、国内贸易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要业务:汽车整车开发,主要着重于车型规划、造型设计、展览样车制造、车身结构设计、整车性能改进咨询、工程样车制造。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各公司均以现金按股权比例投入,其中,本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30%;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50%;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20%。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目的是发挥同济大学在汽车领域的学科优势和技术能力,打造一个满足中国汽车产业升级对高水平汽车本土化设计需求的汽车设计公司,成为公司将来的利润增长点。

    设立此公司是大股东支持公司实施中长期发展战略的措施之一,符合市场发展需要,将进一步开拓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设立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目的是发挥同济大学在汽车领域的学科优势和技术能力,打造一个满足中国汽车产业升级对高水平汽车本土化设计需求的汽车设计公司,成为公司将来的利润增长点。

    2、设立此公司是大股东支持公司实施中长期发展战略的措施之一,符合市场发展需要,将进一步开拓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

    3、三家发起人均按股权比例以现金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全体董事充分发表了意见,丁洁民、凌玮二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完全公平的。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从2009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共同投资类别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如下:

    披露日期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金额累计总金额
    2009.03.26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设立浙江同济产业园有限公司300万元300万元
    2009.10.16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设立同济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1500万元

    1500万元
    上海盛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800万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