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先后于2009年8月25日、2009年9月22日就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开发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项目的公告》(临2009-26号)、《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临安市人民政府签署<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临2009-30号),详细披露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与木”)与临安市人民政府签署的《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相关情况。
《合作开发协议》签署后,协议双方根据协议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石与木与临安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独资公司临安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公司——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完成了全部工商登记手续,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安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出资比例:石与木为80%,高投公为20%
注册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环城北路399号
法定代表人:赖朝辉
经营范围:对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开发、建设、经营
公司借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首次介入房地产一级及二级开发业务,为保障“建筑+地产”业务模式的协同效应在该项目上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建筑业务与地产业务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管理层非常重视该项目的落实与推进,项目公司即孙公司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赖朝辉先生直接出任项目公司董事长,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目前,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之初,项目启动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办公场所租赁、管理人员外派及招聘、公司章程及各项内控制度的起草与修订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公司将秉着努力提高股东回报的宗旨,进一步做好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工作。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