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09年8月24日《上海证券报》、8月25日《中国证券报》、8月26日《证券时报》上的《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四)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业务,其中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业务的开通情况以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14楼
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68863223
联系人:张剑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电话:(010)66219999
传真:(010)66214060
联系人:刘彦竹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广晟大厦2202室
电话:(020)38350158转88分机
传真:(020)38350259
联系人:王新光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手机网站:wap.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赵敏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ank.com
(1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3)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38322974或(020)38322542
网址:www.ebank.gdb.com.cn
(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联系电话:(021)68475625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或(0755)961202
网址:www.18ebank.com
(1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hrcb.com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65
网址:www.czbank.com
3、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等基金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五、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的数额约定
1、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的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次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申请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应一次性赎回或转出。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日常申购与赎回费率
1、申购费
本基金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1.2%,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 费率 |
M<100万元 | 1.2% |
100万元≤M<300万元 | 0.8% |
300万元≤M<500万元 | 0.4%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日常基金转换
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创新混合”,基金代码 040001),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基金代码040002)、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简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代码:040003)、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40004)、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宏利股票”,基金代码040005)、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基金代码040007)、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基金代码040008)、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稳定收益债券A”,基金代码040009,“华安稳定收益债券B”,基金代码040010)、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核心股票”,基金代码040011)、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强化收益债券A”,基金代码040012,“华安强化收益债券B”,基金代码040013,)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该等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机构暂未开通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转换的目标基金所适用的申购与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09年10月2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九、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