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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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UANGZHOU R&F PROPERTIES Co.,Ltd.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45-54楼
法定代表人:李思廉
注册资本:805,591,836元
设立时间:1994年8月31日
H股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
H股股票简称:富力地产
H股股票代码:2777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08年11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建议在中国发行境内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08年12月24日,公司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内容包括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向股东的配售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安排、决议的有效期以及对董事会的授权等事项。
2008年12月24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议案。
2009年9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973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55亿元公司债券。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2009年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不超过55亿元。
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
6、债券票面年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1%-7.1%。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有权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选择:(1)按面值回售其届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给发行人;或者(2)不要求向发行人回售其届时持有的本期债券。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日:发行人将不晚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10、发行方式:发行方式安排见发行公告。
11、发行对象:发行对象安排见发行公告。
12、发行首日:2009年10月23日。
13、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0月2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4、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09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2日止。
15、付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0年起每年10月23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的付息登记日。在付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0年起每年10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7、兑付登记日:2014年10月23日前的第6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8、兑付日:2014年10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
21、担保情况:无担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3、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以簿记建档为基础的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60%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的40%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6、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2.0%。
27、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28、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上证所同意,本期债券上市后可以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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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45-54楼
法定代表人:李思廉
联系人:胡杰、谢泽浩
电话:+86-20-38882777
传真:+86-20-38332777
2、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丁晓文、汤双定、贾楠、申文波、李爱妍
电话:+86-10-58328888
传真:+86-10-58328999
3、联席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张晓斌、郑华峰、刘兴德、孙越、万虎高、裴斐
电话:+86-755-82943666
传真:+86-755-82943121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丁晓文、汤双定、贾楠、申文波、李爱妍
电话:+86-10-58328888
传真:+86-10-58328999
4、副主承销商及分销商
(1)副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杨霞、陈智罡、李彬楠
电话:+86-10-84683556、84682335、84682707
传真:+86-10-84682936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保荐人: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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