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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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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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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3版:信息披露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友邦华泰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网上直销多交易账户系统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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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9年10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鼓励长期投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09年10月22日起,旗下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10月22日起(具体结束时间以光大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6折优惠(即优惠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但优惠后的实际执行申购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本基金优惠前费率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本基金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也可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2、光大银行或本公司可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变更或调整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及相关业务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及时公告。

      3、光大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客服电话:95595

      公司网址:http://www.cebbank.com

      投资者也可拨打中国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公司网址: http://www. 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

      复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于2009年10月1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美的电器”(股票代码00052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2009年10月13日的有关公告)。2009年10月21日, “美的电器”(股票代码000527)复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该股票复牌后的市场交易特征,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09年10月2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估值日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进行估值,不再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若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