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希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月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9.9.30 | 2008.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046,706,742.96 | 1,021,796,231.97 | 2.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02,028,077.97 | 615,230,652.40 | -2.15% | |||
股本(股) | 107,500,000.00 | 107,500,0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60 | 5.72 | -2.10% | |||
2009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9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14,424,256.68 | -7.60% | 523,489,840.99 | -15.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922,878.93 | -23.41% | -13,202,574.43 | -118.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0,297,190.60 | -39.0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2818 | -38.7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81 | -23.42% | -0.1228 | -116.0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81 | -23.42% | -0.1228 | -116.03% | ||
净资产收益率(%) | 2.64% | -0.63% | -2.19% | -13.3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2.66% | -0.57% | -2.13% | -13.69% |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4,420.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2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7,50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802.60 | |
合计 | -369,922.96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93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烟台裕凯电器有限公司 | 5,6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昌方 | 4,18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蓬莱丰发水产有限公司 | 4,0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拓宇 | 1,603,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爱武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金林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逢燕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剑平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丁任昌 | 474,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刚 | 35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61.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财政借款保证金129万元所致。
2.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55.82%,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3.长期借款比期初减少40.00%,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按还款计划偿还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22.18%,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减少,冲回部分坏账准备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7.5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的财政补贴较多所致。
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92.5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报废较多以及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所致。
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90.31%,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由盈利转为亏损所致。
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118.63%,主要原因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主营产品价格大幅下滑所致。
9.收到的税费返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2.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民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收到出口退税额大幅增加所致。
1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76.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经营活动减少所致。
11.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34.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48.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1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9.47%,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原因是上年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1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8.3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85.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新增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孙希民承诺:所持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对200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业绩亏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2000-3000万元 | ||
2008年度经营业绩 | 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148,887.43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上半年国内肉鸡市场行情低迷,公司出现较大亏损。虽然三季度有所好转出现盈利,但目前产品价格仍在低位运行,四季度形势依然严峻,因此预计公司2009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代表: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