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鄂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小平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夏震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2009.9.30 | 2008.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243,611,866.01 | 1,179,075,276.87 | 5.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38,274,364.11 | 432,242,586.08 | 1.40% | ||||
股本(股) | 114,000,000.00 | 114,000,0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84 | 3.79 | 1.32% | ||||
2009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9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701,074,830.54 | 56.36% | 1,658,845,691.48 | 28.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877,639.27 | 2.27% | 43,484,818.30 | 3.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38,205,305.34 | 416.9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2.090 | 416.9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2 | 2.52% | 0.381 | 3.8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2 | 2.52% | 0.381 | 3.81% | |||
净资产收益率(%) | 3.17% | -0.15% | 9.92% | -0.3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18% | -0.03% | 9.89% | -0.41% |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4,465.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9,0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374.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9,185.81 | |
合计 | 154,974.42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33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6,538,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6,538,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 4,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莉 | 223,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缪吉心 | 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严晓俭 | 196,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毛智美 | 189,965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定绸 | 1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宝钢 | 18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三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15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30%且变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为653,808,580.52元,比期初数457,133,490.65元增加43.02%,主要是公司部分总承包项目已经向业主收款,但分包款尚未结算。其中金额较大的是越南安化总承包项目,本期收到业主工程款2.23亿元,支付分包款0.98亿元。
(2)应收账款期末净额数为114,958,506.46元,比期初净额数86,219,239.28元增加33.33%,主要是公司本期总承包业务收入增加,由于总承包业务会计确认收入和向业主实际收款之间有时间性差异,因此造成本期应收账款上升。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73,648,919.14元,比期初数40,480,707.57元增加81.94%,主要系本年总承包项目增加导致工程押金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数为51,421,624.88元,比期初数193,637,491.60元减少73.44%,主要是由于本年越南安化和阿尔及利亚两个总承包项目,期初的存货结转成本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为6,414,940.04元,比期初数4,426,498.46元增加44.92%,系期末股票市价比期初大幅上升。
(6)在建工程期末数为2,740,303.45元,比期初数1,410,172.00元增加94.32%,系正常的固定资产改造、装修等支出尚未完工。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2,381,270.23元,比期初数1,460,146.86元增加63.08%,主要系公司经国税函[2003]12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便函[2005]017号《关于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及下属单位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适用问题函》批准,2007年至2009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故上期暂时性差异为应收款项1年以上部分的坏账准备金额,本期按正常情况进行计提。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405,620.00元,比期初数8,999,159.80元减少104.51%,系公司早期购买的外汇套期保值远期汇率较高,且大部份均已到期交割,后期购入的外汇套期保值远期汇率较低,与目前的外汇市价基本持平。
(9)应付票据期末金额为0.00元,比期初1,346,500.00元减少100%,系公司本期加强资金管理所致。
(10)应付账款期末应付账款数为294,392,440.11元,比期初177,449,406.66元增加65.90%,主要系本年度总承包项目增加,相应的支付分包商和供应商的款项增加。
(11)预收账款期末数301,801,577.00元,比期初数453,084,638.05元减少33.39%,主要系随着公司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预收账款确认结转收入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104,451,797.70元,比期初数66,587,980.69元增加56.86%,系公司按照正常的标准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尚未发放和支付。
(13)应缴税费期末数9,984,253.30元,比期初数-9,271,494.05元增加207.69%,主要系本期末总承包项目中材料设备采购进项税减少所致。
(14)其他应付款期末数28,185,956.19元,比期初数18,165,782.06元增加55.16%,主要系总承包项目增加,相应的收分包商的保证金,以及各类备用金增加。
(15)营业成本本期1,468,668,947.98元,较上期1,106,323,718.45元增加32.75%,,主要系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税金也大幅上升。由于本期主要是总承包的收入增加,此业务的毛利率较低,因此营业成本上升幅度比营业收入快。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1)2006年11月28日,公司下属长沙子公司与湖南湘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签订年产8000吨卷烟用纸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64亿元。该工程于2007年1月28日正式开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长沙子公司无法办理进口设备退税,故与业主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进口设备由长沙子公司单独采购更改为由长沙子公司、业主、代理商三方共同进行采购,因此该项目合同总额削减至9,913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
(2)2007年6月15日,公司与丸红株式会社签署的越南安化年产13万吨制浆厂项目分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7,35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6亿元。由于该项目土建进度出现拖延,导致公司承包的设备安装项目进度有所推迟。截至报告期末,收到工程款约合人民币5.459亿元,支付工程款约合人民币3.550亿元。
(3)2007年8月16日,公司与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签署的《工厂搬迁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人民币8,023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
(4)2007年9月,公司与阿尔及利亚提济乌祖省WILAYA住宅与公共设施管理部签订4000床位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承担提济乌祖省TAMDA城大学两个宿舍区4000床位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18.3亿第纳尔(约合人民币2.03亿)。该项目因雨季等原因影响施工进度有所拖延,经与业主协商,该项目工期延长至2009年11月27日。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收到工程款约合人民币8,383万元,支付工程款约合人民币6,915万元。
(5)2007年9月30日,公司与森叶(清新)纸业有限公司签订自备热电站工程承包合同。经与业主协商,该项目合同总价由10,100万元增加至10,206.5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
(6)2008年4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亚太森博浆纸有限公司签订年产150万吨制浆线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72亿元人民币。由于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经济形势不断恶化,经双方协商,该项目的总合同额已削减至1.37亿元人民币。目前该项目制浆车间主体已完成。截至报告期末,收到工程款人民币10,096万元,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1,759万元。
(7)2009年9月2日,公司和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联合中标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年新增10万KL新型高品质黄酒技术改造配套项目(一期)”。该项目总投资23,547万元,其中,公司承担该项目设计阶段任务和施工总承包阶段的施工建安任务。目前,该项目的合同已经签订,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61,613,200元。
4. 公司国有股权划转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所持公司股份(除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需划转社保基金的2,483,913股股份外)共计61,919,933股股份将以行政划转方式由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直接持有。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将持有公司54.3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目前,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与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已签订了《国有股份划转协议》,本次股权划转行为尚需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和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
3.3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股份限售承诺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诚总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5.1.6条的规定,海诚总院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遵守三年持股限售期的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2、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若海诚总院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时,中轻集团将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3、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中轻集团将继续履行海诚总院在中国海诚上市(2007年2月15日)时所做出的“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的承诺,同时承诺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 | 本次股权划转尚未完成,上述承诺事项尚未履行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同“股份限售承诺” | 同“股份限售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于2007年8月27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为中海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建设”)作出承诺:“对你公司拟收购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现为中轻海诚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轻海诚”)的债权债务,总院作出以下承诺:自收购交易完成一年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购的金额与实际回收存在差额的,不足部分由中轻建总存续公司(现“中轻海诚”)补足,总院进行担保;超额部分的50%留归你公司,其余50%退还中轻建总存续公司”。 | 2007年8月中轻建设与中轻海诚签订了《中海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之债权债务收购协议》。由中轻建设收购中轻海诚截止2007年6月30日账面部分债权债务。收购部分资产和承担部分负债的价格以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07)第1551号审计报告为依据,审计基准日为2007年6月30日。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5,562,740.64元。其中资产合计44,191,140.30元,负债合计28,628,399.66元,资产减负债金额15,562,740.65元。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将人民币15,562,740.64元支付完毕。此外,部分收购的项目尚未完工结算,差额部分尚未结算。 |
3.4 对200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08年度经营业绩 | 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6,625,609.00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和公司订单情况,合理预计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不超过30%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