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过户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9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83号),核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发行1,172,078,71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同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豁免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84号),核准豁免酒钢集团因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1,172,078,712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1,712,955,075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3.7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依据酒钢集团与本公司2009年3月5日和2009年5月11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双方以2009年8月31日为资产交割基准日,于2009年10月20日签订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资产交割确认报告》,确认交割资产总额1,648,723.01万元;交割负债1,134,975.66万元;净资产513,747.36万元。上述实物资产已交割完成,并已由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五联方圆审字[2009]05166号)。
截至2009年10月21日,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权属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本次重组所涉及土地使用权已全部过户到本公司名下。
本次重组所涉及房屋所有权已全部办理完过户手续,榆钢100%股权也已过户到本公司名下。
本次重组所涉及四项采矿权,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已经受理了转让及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目前,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正按照内部审批程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过户手续将于近期完成。
本次重组所涉及商标权、专利权为酒钢集团无偿赠予本公司,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本公司继续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办理本公司的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工作。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