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董事 | 施劲松 | 施劲松董事因出差在外委托任真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董事 | 林升 | 林升董事因出差在外委托邹金仁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董事 | 臧家顺 | 臧家顺董事因出差在外委托郝爱军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爱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凌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95,616,894.37 | 1,369,821,535.43 | 9.1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703,837.49 | 15,486,746.65 | -143.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0191 | 0.0441 | -143.3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825,485.51 | -88.0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422 | -88.02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147,470.99 | -22,184,851.52 | -89.2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772 | -0.0631 | -89.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772 | -0.0631 | -89.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514,275.9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744.00 |
债务重组损益 | 15,458,010.42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9,753,881.1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31,770.0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04,829.31 |
所得税影响额 | -564,072.40 |
合计 | 34,234,227.9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6,69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 3,499,893 | 人民币普通股 |
詹志远 | 988,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淑贞 | 983,333 | 人民币普通股 |
吕世敏 | 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应雅军 | 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新升 | 71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唐国栋 | 669,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婉玲 | 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冰 | 655,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运新 | 60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97496587.12,变动比例为91%,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公司期末收到银行借款及本期预收房款增加;
2、预付款项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164692367.69,变动比例为401%,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嘉盛置地公司本期预付土地款增加;
3、固定资产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149823344.66,变动比例为-60%,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处置了期初帐面价值为148505489.90的南京滨江奥城176号房产;
4、预收帐款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285060548.42,变动比例为228%,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本期预收房款增加;
5、应交税费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41340416.3,变动比例为-497%,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本期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增加、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公司期末进项留抵数增加;
6、预计负债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51785881.19,变动比例为-42%,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转回部分对外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7、营业总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316538985.09,变动比例为-34%,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变化;
8、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270847519.78,变动比例为-35%,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变化;
9、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0450610.89,变动比例为-36%,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清偿部分逾期借款,相应计提利息下降;
10、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0972719.96,变动比例为171%,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上期公司收回部分欠款,转回相应减值准备,本期公司计提部分减值准备;
11、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9752068.25,变动比例为101%,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处置成都融创置地有限公司股权损失;
12、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30460254.02,变动比例为103%,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实现债务重组利得;被担保人归还欠款等,公司转回原计提的预计负债;
13、营业外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8499358.67,变动比例为49%,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处置南京滨江奥城176号房产损失;
14、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20321656.01,变动比例为10550%,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处置南京滨江奥城176号房产损失;
15、所得税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4992488.65,变动比例为99%,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16、收到的税费返还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707492.59,变动比例为31%,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福建实达资讯科技公司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返还增加;
1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45276801.37,变动比例为-46%,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变化;
18、支付的各项税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27796338.35,变动比例为44%,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本期收到购房款增加相应支付税金增加;
19、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40027632,变动比例为-100%,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上期公司处置联迪股权收到现金;
2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25972501.16,变动比例为83231%,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处置南京房产收到现金;
21、投资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6987561.74,变动比例为-44%,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本期收购长春嘉盛公司支付的现金;
22、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50000000,变动比例为-100%,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变化及上年同期设备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
2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31950951,变动比例为256%,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本期取得借款增加;
2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9058425.64,变动比例为-48%,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变化;
2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206063.43,变动比例为55%,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取得借款时支付的融资相关费用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
(1)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融创未来三年盈利情况的特别承诺:长春融创的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于2009年、2010年分别不低于5800万元、9500万元。若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水平,昂展置业以现金补足其已实现净利润数与盈利承诺数之间80%的差额,中兴鸿基以现金补足其已实现净利润数与盈利承诺数之间20%的差额。
(2)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昂展置业所持实达集团71,572,534股法人股和中兴鸿基所持实达集团20,303,564股限售流通股自盈利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盈利承诺无需履行之日起获得流通权,并于该日起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安排股份上市。
上述承诺两个股东正在按规定履行。
2、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鉴于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曾于2007年7月19日将南京滨江奥城合计12,462.37平方米的商业房产作为抵债资产,以191,005,823.87元的价格过户给本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以2,300万元对外转让南京滨江奥城其中第4层的房产,于5月6日以10,300万元对外转让南京滨江奥城其中第1至3层的房产,以上转让价格比上述房产的账面净值14,608.58万元低了2,008.58万元,引起市场关注。为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公司现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特来函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前由昂展置业负责寻找到第三方购买本公司南京滨江奥城的剩余房产,当本公司转让南京滨江奥城剩余2174.47平方米的商业房产的价格低于承诺的最低价格(按照出售时剩余房产的账面净值加上上述2,008.58万元差价的金额与出售时评估值两者的较高金额计算)时,昂展置业将以现金或等值资产补足差额。
上述承诺控股股东正在按规定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实施分红。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炎
200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09-04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于2009年10月21日在福州实达科技城九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名(其中施劲松董事因出差在外委托任真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臧家顺董事因出差在外委托郝爱军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林升董事因出差在外委托邹金仁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其他投资方对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因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并同意其他投资方对新公司进行增资,使新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3000万股)。
同意上述增资方案分步实施。第一步新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增加到2200万元(2200万股),其中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原出资额1000万元,按每股1元折算为1000万股;北京展鹏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其打印外包业务及资产600万元(估值为800万元,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有限公司现金支付200万元,剩余600万元)按每股1元折算为600万股;新公司的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组成的公司以现金600万元入股,按每股1元折算为600万股。第二步新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22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3000万股),原有三个股东股份数不变,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服务外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000万元,按1.25元/股折算为800万股。
全部增资完成后,新公司股权比例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3.3%;北京展鹏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新公司的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组成的公司6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服务外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800万股,占总股本的26.7%。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为新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公司唐文元、任真、李锦华三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因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并同意其他投资方对新公司进行增资是可行的。其他投资方以现金或经营性资产对新公司进行增资,有助于新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有助于公司原有投资的长期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19日在江苏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臧家顺,公司主营金融保险行业的保单制作、账单处理、单证录入等信息服务以及软件开发与销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09年8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568,739.75元人民币,净资产10,563,612.16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0,817,032.88元人民币,净利润563,612.16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