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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启动 尚福林称将从严监管(上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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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启动 尚福林称将从严监管(上接1版)
    2009年10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创业板启动 尚福林称将从严监管

      (上接1版)

      尚福林表示,创业板的推出和发展,将发挥对高科技、高成长创业企业的“助推器”功能,为各类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提供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创业投资良性循环,逐步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价格发现和资本约束机制,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

      

      贴合实际

      确保创业板市场顺利推出

      “推出创业板市场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和资本市场发展实际出发,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创新。”尚福林表示,为确保创业板顺利推出,平稳运行,证监会、深交所及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围绕着创业板的启动做了大量具体细致而富有成效的工作。

      在制度规则制定方面,出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修改了保荐办法和发审委办法,公布了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申请文件。

      针对创业企业规模小,成长性强,风险相对较高等特点,单独设立了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和创业板监管部门,确保发审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针对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多,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等特点,加强了投资者风险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完成通信、结算、支付等系统的全网测试,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到位。

      尚福林介绍,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湖北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8家企业向我会提出了发行申请,对后上市资源的调查摸底、培训、教育等工作也在扩展,符合上市条件并希望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较多,后备资源丰富。

      尚福林指出,应不断深化对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功能、作用和风险的认识,总结海外创业板市场和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努力构建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适应我国资本市场阶段性特征的创业板。

      一是重视将服务经济发展与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结合起来,把支持高科技,高成长企业的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服务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以及受理的企业近七成属于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服务等行业,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占主导地位,符合创业板的基本定位。二是注重和借鉴海外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和经验教训,与把握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结合起来。在制度设计上吸取境外创业板市场建设经验教训的同时,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规定相对较高发行上市标准、实行更加严格退市制度,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突出对风险的充分揭示和引导。

      尚福林评价说,从执行的情况看,这些制度创新适应了创业企业的成长规律和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得到了社会各方的肯定。

      三是注重深化改革创新与促进市场平稳运行相结合,坚持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稳固、有序地深化市场改革创新,坚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有计划、有进度的各项工作部署,保证了创业板工作的平稳进行。

      四是注重将防范创业板市场风险与创新投资者保护途径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切实提高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风险的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

      五是注重将改进舆论引导与稳定市场预期结合起来,建立多层次的新闻信息沟通机制,加大正面解读与权威发布,及时回应热点,切实提高创业板建设的透明度。

      

      加强监管

      为创业板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尚福林指出,创业板市场正式启动标志着创业板发展新的开始,作为新生事物,创业板的稳定健康发展任重道远。并特别提到,创业板市场面临非理性交易、投机炒作和市场操纵的风险相对也比较高,监管部门将不断加强和完善创业板的监管,促进创业板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尚福林表示,证监会将坚持从严监管的原则,深化监管创新和制度创新,针对创业板市场的特点,逐步完善创业板市场配套法律法规、信用体系和监管规则,继续做好创业板发行监察工作,严把创业板市场准入关,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切实提高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重点加大对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操纵市场、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创业板市场的有效秩序,创新和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创业板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尚福林要求深交所全面强化自律监管,加强对募集资金,尤其是超募资金的监管,督促创业板公司做好募集资金的规划和安排,确保全部募集资金实现专户存储,明确资金用途,强化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责任,同时严密监控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防止过度炒作,坚决打击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是创业板市场的希望所在,各公司要正视创业板市场这一重要的平台。”尚福林表示,上市公司应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严防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依法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管好用好募集资金。

      对于各类中介机构,尚福林明确指出,应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好创业板企业发行保荐责任,和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同时各证券公司应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各项规定,持续做好创业板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和教育工作,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尚福林特别提示,投资者应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充分了解创业板企业和创业板市场特点,积极参与投资者教育活动,认真分析、研判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因素,尤其是大幅度波动的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信守“买者自负、风险自担”原则的基础上,正确地认识和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