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苗燕 ○编辑 阮奇
近日,银监会向各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明确了银行间交叉持有长期次级债务的扣减方式。据记者了解,通知规定,将以2009年7月1日定为标准时点,按照“新老有别”的原则进行。
通知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中全额扣减本行持有其他银行长期次级债务的额度。在2009年7月1日以后持有的其他银行的长期次级债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要全额扣减。
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在7月1日前已经持有的其他银行的长期次级债将不用从资本中剔除。这也意味着,将有部分银行需要从其附属资本中扣减其于7月份至今持有的约10家银行发行的长期次级债务的额度。这10家银行共计发行的次级债券规模约为1791.5亿元。
此外,通知还规定,商业银行投资购买单一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不能超过自身核心资本的15%,投资购买所有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不得超过自身核心资本的20%。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其他商业银行不得超过30%。
该项规定尽管与8月末下发的征求意见稿看似相同,但其中却缺少了“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的字样。
有研究机构的人士认为,监管部门有可能把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分开进行管理,次级债的发行比例已经限定在25%或30%的情况下,有可能会提高混合资本债的发行规模。同时,这也意味着银行补充附属资本可选择的工具仍然较多。不过,业内人士指出,选择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很少,但将交叉持有的次级债从附属资本中扣除后,混合资本债的发行规模或许有望得到提升。
此前,银监会有关人士曾表示正在研究拟对银行相互持有的次级债务资本工具分年从附属资本中扣减。这一表态曾引发市场的诸多猜想。市场曾一度猜测银监会可能不会新老划断,而是采取每年按一定比例和数量扣减的方式进行。
“其实新老划断传了好久”,一位商业银行的人士表示,“如果不新老划断,之前的存量都扣除的话,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可能会有问题”。而新老划断后,实际上并没有对存量交叉持有的次债进行剔除,减弱了银行面临的资本补充压力。
此外,通知再次强调,全国性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其他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同时也要求各家银行应优先考虑补充核心资本,强调股东持续注资的责任和内部积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