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09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贷款的提案》,同意给予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单笔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1年,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上浮5%,以厦门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3,618万股法人股票作质押。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
● 关联交易影响:
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低于本公司上年未资本净额的1%,属于一般性关联交易,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批准。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09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贷款的提案》,同意给予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单笔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1年,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上浮5%,以厦门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3,618万股法人股票作质押。
二、关联方介绍
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注册资本13300万元人民币。集团本部为投资管理型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金融投资、农业、生物科技等。截止2009年6月末,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91,767,535股,持股比例为3.14%。
截止2008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为460,967万元,总负债为233,00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27,9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594万元。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给予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单笔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1年。
定价政策说明:本次授信利率主要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与本公司其他信贷客户执行相同的标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公司对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单笔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关联事项符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4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临2009-04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获得
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0月2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09]1104号),核准本公司发行不超过381,996.1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超额配售49,825.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