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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福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95,770,198.551,194,426,663.11-16.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67,451,033.84467,322,298.66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922.910.3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2,748,165.11123.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83123.85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271,062.119,014,668.56-5.6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60.06-5.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60.05-16.6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191.92减少0.2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971.71减少0.3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4,576.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2,385.5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652,349.0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819.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5,215.11
    所得税影响额-21,448.12
    合计994,744.8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4,10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钟春明4,308,701人民币普通股
    戴哲琦1,003,100人民币普通股
    王采勇602,334人民币普通股
    曾红艳510,000人民币普通股
    吴剑勇410,439人民币普通股
    重庆市涪陵光明电力有限公司370,000人民币普通股
    重庆市涪陵区有色金属工业公司351,423人民币普通股
    黄其玲308,800人民币普通股
    邱晓302,000人民币普通股
    江耀平301,977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09年9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

    (%)

    备注
    货币资金118,312,785.75266,152,450.74-55.55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募集资金余额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1,000,000.008,622,709.98-88.40主要系公司票据到期,委托银行收款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19,121,000.1930,970,678.62-38.26主要系公司加强电费回收管理,应收电费款降低所致。
    其他应收款25,812,889.4549,663,404.01-48.02主要系公司收回资产转让款,欠款金额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48,907,355.5724,156,076.75102.46主要系公司加快公园110KV变电站及李渡110KV变电站建设进度,投资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150,000,000.00576,000,000.00-73.96主要系公司贷款结构调整,归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长期借款190,000,000.000.00 主要系公司贷款结构调整,借入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09年1—9月2008年1—9月增减幅度

    (%)

    备注
    管理费用28,914,600.2920,948,862.7238.02主要系公司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8,537,067.9031,977,220.01-42.03主要系公司贷款结构及利率调整,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7,324,519.34503,991.801353.30主要系公司转让重庆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股权的收益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因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12日起停牌。由于重组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决定停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09年9月14日恢复交易,本公告后三个月内不再策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报告期内,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涪府函[2009]321号),同意将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46.12%无偿划转给重庆市电力公司持有管理,由重庆市电力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股权划转完毕后,重庆市电力公司将持有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88.56%,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行使与股份份额相对应的股东权利。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七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七十二个月后的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6.5元/股(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派现等股票除权时作相应调整)。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了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红派息公告刊登于2009年5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昌

    200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