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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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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09-035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无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孙金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9.9.302008.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4,041,504,936.323,668,195,064.671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908,481,413.492,421,581,149.3420.11%
    股本(股)1,014,306,324.001,014,306,324.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872.3920.08%
     2009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09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654,949,492.50-14.09%1,968,245,385.763.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5,208,206.39-39.16%363,141,956.10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79,288,368.11-39.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7-39.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35.29%0.36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35.29%0.362.86%
    净资产收益率(%)3.62%-4.76%12.49%-4.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3.59%-4.82%12.46%-4.90%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53,533.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595.83 
    所得税影响额-219,484.39 
    合计658,453.1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9,58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22,947,287人民币普通股
    苏宏钰2,854,6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647,210人民币普通股
    李文龙1,213,060人民币普通股
    徐莺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96,365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五彩恒贸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华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10,000人民币普通股
    邹春明9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李洪全859,658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2009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增征收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8元/吨,三季度增加支出1379万元。

    2、2009年1至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39.16%,主要原因系(1)经营流入减少10530万元;(2)经营支出增加20321万元,其中支付税费增加8344万元,支付给平煤集团的代收货款增加13170万元,2009年初本公司欠平煤集团货款1.5亿元,目前本公司尚欠平煤集团0.2亿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已审结,尚未执行16件,涉案金额177万元。

    在处理上述诉讼中,本公司未出庭应诉、未偿还任何债务及未负担任何费用,所有债务及费用均由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根据公司2006年4月6日实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三大法人股股东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股权转让后平煤集团声明继续履行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原法人股东的有关承诺。2009年4月6日该事项已经严格履行完毕
    股份限售承诺平煤集团承诺所持有股份在与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三年内不进行协议转让。2010年10月8日平煤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国电集团在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1、为彻底解决平煤集团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煤集团在2007年收购上市公司前身草原兴发时曾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矿、白音华矿符合上市条件并且市场时机合适时尽快完成煤炭资产整体上市。国电集团保证继续履行上述承诺。2、收购完成后平煤集团仍然是平庄能源的大股东,平煤集团通过股东大会对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收购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业务经营的各环节与收购人保持独立。3、为避免未来与平庄能源产生同业竞争,国电集团做出以下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将不在平庄能源经营区域内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如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平庄能源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平庄能源,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平庄能源,以确保平庄能源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国电集团已经作出了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有:(1)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平庄能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平庄能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平庄能源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平庄能源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平庄能源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平庄能源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平煤集团在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事项如下:1、平煤集团继续履行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原法人股东的有关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平煤集团承诺所持有股份在收购完成后三年内不进行协议转让。3、为彻底解决平煤集团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煤集团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华露天煤矿具备上市条件后,将在合适时机以合理方式将两个煤矿置入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平煤集团整体上市。4、平煤集团将销售公司置入上市公司,平煤集团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煤集团委托上市公司统一进行煤炭销售,非经上市公司同意,平煤集团将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平煤集团向上市公司支付代理销售的佣金,以10元/吨煤为标准根据实际销售量结算。平煤集团承诺上市公司所属各矿煤炭具有优先销售权。5、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场地,通过向平煤集团租赁取得。重组交割日起五年内,平煤集团免收租赁费;五年后平煤集团根据市场情况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市公司收取租金。平煤集团保证不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6、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公司办公、职工生活所需的保洁、安防、绿化、供暖、用水、用电、通讯等公用事业、物业管理服务由平煤集团提供,并根据优惠(合理)的原则定价,相关设施的养护、维修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7、平煤集团在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的基础上,利用平煤集团现有资源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8、平煤集团承诺上市公司重组后,上市公司做到资产独立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独立,做到充分的“五分开”。平煤集团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
    发行时所作承诺2007年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向控股股东平煤集团定向发行了4亿股,发行时所作承诺同上(重大资产重组所作承诺)。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报告期本公司没有签署重大合同。

    4、本公司没有衍生品投资情况。


    3.5.1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国栋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峥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蓓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车广路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史彬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乐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小川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银华基金周晶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建信基金姜峰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嘉实基金王锦坤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中邮基金史高飞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长盛基金王克玉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2月05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新世纪基金李会忠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3月12日公司证券部实地调研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蒋彤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3月17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张广宇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5月12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有限公司姚立琦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5月12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行业与公司研究部林红垒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5月21日公司证券部、白音华矿实地调研招商证券孙仅政公司融资情况;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
    2009年05月21日公司证券部、白音华矿实地调研招商证券陈文才公司融资情况;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
    2009年05月21日公司证券部、白音华矿实地调研招商证券杨建斌公司融资情况;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
    2009年05月21日公司证券部、白音华矿实地调研招商证券蔡丹公司融资情况;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
    2009年05月21日公司证券部、白音华矿实地调研招商证券杨爽公司融资情况;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
    2009年06月30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核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6月30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唐倩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6月30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沈涛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6月30日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实地调研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徐哲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7月21日公司证券部实地调研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张志范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经济危机对公司影响等。
    2009年09月14日公司证券部实地调研招商证券陈文才公司融资情况;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
    2009年09月14日公司证券部实地调研招商证券杨爽公司融资情况;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
    2009年09月14日公司证券部实地调研招商证券于珊珊公司融资情况;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
    2009年09月14日公司证券部实地调研招商证券舒胜晖公司融资情况;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
    2009年09月15日公司证券部实地调研招商证券李磊公司融资情况;整体上市事宜进展情况。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09-03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10月12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09年10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金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9年2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依据2008年末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2009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依据2009年6月1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再次进行变更。本次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公司依据2009年6月1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的规定,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对以前年度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煤矿维简费的核算方法进行了变更,并相应调整了安全费及维简费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形成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公司依据以上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填列。具体变更前后各项目的核算方法列示如下: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安全费维简费计提及使用计提时按照计提金额通过利润分配转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按照规定范围使用时根据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转入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在成本中归集,计提额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冲减专项储备。
    安全维简费形成资产折旧计提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在建工程核算,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同时按实际成本计提折旧,折旧额直接冲减专项储备,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通过以上调整,经重新列报后,期初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与调整前相比变化如下表:

    主要报表项目2008年报披露数2009年三季报披露数增减金额
    固定资产1,427,701,875.561,339,816,790.46-87,885,085.10
    其中:累计折旧322,535,359.64410,420,444.7487,885,085.10
    递延所得税负债68,349,308.990-68,349,308.99
    盈余公积188,146,852.512634701.67-185,512,150.84
    专项储备 185512150.84185,512,150.84
    未分配利润-237,677,822.40-257213598.51-19,535,776.11

    2009年1-9月利润表主要项目与调整前相比变化如下:

    主要报表项目2008年三季报披露数2009年三季报披露数增减金额
    营业成本1,176,138,392.011,175,404,029.40-734,362.61
    管理费用171,591,784.72171,151,718.77-440,065.95
    所得税费用117,760,723.54118,054,330.68293,607.14
    净利润357,615,670.50358,496,491.92880,821.42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署﹤煤炭买卖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继文先生、张志先生、刘欣生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以上议案通过。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    位协议总量(万吨)销售价格(元/吨)其中本公司销售量(万吨)代平煤集团销售数量(万吨)总交易金额(万元)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151981142970
    合    计151981142970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煤炭买卖》交易公平合理,2008年公司电煤平均销售价格(含税价)为174.97元/吨。在同等发热量的情况下,本次关联交易签订的煤炭销售价格198元/吨,高于2008年煤炭销售平均价格。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煤炭买卖》合同交易公平合理,2008年公司电煤平均销售价格(含税价)为174.97元/吨。在同等发热量的情况下,本次关联交易签订的煤炭销售价格198元/吨,高于2008年煤炭销售平均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09-03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10月12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09年10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09年2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依据2008年末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2009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又依据2009年6月1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再次进行变更。本次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公司又依据2009年6月1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的规定,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对以前年度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煤矿维简费的核算方法进行了变更,并相应调整了安全费及维简费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形成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公司依据以上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填列。具体变更前后各项目的核算方法列示如下: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安全费维简费计提及使用计提时按照计提金额通过利润分配转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按照规定范围使用时根据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转入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在成本中归集,计提额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冲减专项储备。
    安全维简费形成资产折旧计提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在建工程核算,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同时按实际成本计提折旧,折旧额直接冲减专项储备,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通过以上调整,经重新列报后,期初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与调整前相比变化如下表:

    主要报表项目2008年报披露数2009年三季报披露数增减金额
    固定资产1,427,701,875.561,339,816,790.46-87,885,085.10
    其中:累计折旧322,535,359.64410,420,444.7487,885,085.10
    递延所得税负债68,349,308.990-68,349,308.99
    盈余公积188,146,852.512634701.67-185,512,150.84
    专项储备 185512150.84185,512,150.84
    未分配利润-237,677,822.40-257213598.51-19,535,776.11

    2009年1-9月利润表主要项目与调整前相比变化如下:

    主要报表项目2008年三季报披露数2009年三季报披露数增减金额
    营业成本1,176,138,392.011,175,404,029.40-734,362.61
    管理费用171,591,784.72171,151,718.77-440,065.95
    所得税费用117,760,723.54118,054,330.68293,607.14
    净利润357,615,670.50358,496,491.92880,821.42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署﹤煤炭买卖合同﹥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以上案通过。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    位协议总量(万吨)销售价格(元/吨)其中本公司销售量(万吨)代平煤集团销售数量(万吨)总交易金额(万元)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151981142970
    合    计151981142970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合同交易公平合理,2008年公司电煤平均销售价格(含税价)为174.97元/吨。在同等发热量的情况下,本次关联交易签订的煤炭销售价格198元/吨,高于2008年煤炭销售平均价格。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 2009-03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 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署﹤煤炭买卖合同﹥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继文先生、张志先生、刘欣生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以上两项议案均通过。

    2、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3、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署的《煤炭买卖合同》交易公平合理,2008年公司电煤平均销售价格(含税价)为174.97元/吨。在同等发热量的情况下,本次关联交易签订的煤炭销售价格198元/吨,高于2008年煤炭销售平均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交易属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住所:赤峰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C座3区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儒军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是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煤炭销售、信息咨询等业务。公司煤炭经营工作宗旨是进一步拓展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渠道,发挥煤炭产地距离辽宁锦州港运输距离较近的区位优势,通过海运方式将煤炭销售到国电集团公司南方沿海各发电企业。

    2、关联关系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    位协议总量

    (万吨)

    销售价格

    (元/吨)

    其中本公司

    销售量(万吨)

    代平煤集团

    销售数量(万吨)

    总交易金额

    (万元)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151981142970
    合    计15198114297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双方协商定价原则,依照历年来重点电煤用户统一指导价确定价格,按车板价交货价198元/吨结算。本次关联交易签订的煤炭销售价格高于2008 年煤炭销售平均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合同购销数量15万吨、销售价格198元/吨,本次销售主要是代平煤集团销售煤炭。

    其他约定:

    1、铁路运费、专用线铁路运费由需方负担。

    2、验收方式:以出卖人检斤化验结果为准。

    3、结算人及结算方式: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被列入公司重点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按公司重点电煤用户结算方式结算,供方发货后二个月内结算。

    4、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到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有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被列入公司重点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本公司作为煤炭生产企业,根据煤炭销售计划向其供应发电用煤。上述关联交易执行电煤统一指导价定价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七、2009年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至2009年9月30日,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煤炭销售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37.24万元。

    至2009年9月30日,本公司与国电集团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6197.22万元,其中本公司与平煤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148.02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煤炭买卖合同》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署的《煤炭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22日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