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董事 | 贾东晨 | 因出国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81,115,165.28 | 1,507,383,905.67 | 4.8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65,069,997.66 | 546,808,638.92 | 3.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30 | 4.16 | 3.3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6,366,998.33 | 34.1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81 | 34.18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57,784.88 | 51,677,285.49 | 127.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 | 0.39 | 127.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4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5 | 0.39 | 127.95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20 | 9.15 | 增加0.6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04 | 9.28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36,698.6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4,320.0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281.16 |
所得税影响额 | 130,943.88 |
合计 | -775,153.6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49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 6,564,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8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11,10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35,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66,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 2,323,85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68,575 | 人民币普通股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002,138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 | 999,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项目
(1)因房地产项目回款增加,货币资金比年初数增加了39.79%;
(2)因以票据方式收到的货款增加,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了114.56%;
(3)因货到报销入帐,预付款项比年初减少了53.21%;
(4)因报销入帐,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了61.53%;
(5)因房地产项目销售回款增加,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了379.03%;
(6)因偿还欠款,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了92.92%;
(7)因到期后转入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了95.89%;
(8)因长期贷款增加,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了231.67%;
(9)因科研支出增加,专项应付款比年初减少了161.50%。
2、利润表大幅变动项目
(1)因房地产项目销售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5.56%;
(2)因汇兑损失减少,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7.02%;
(3)因本期项目核算调整,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47.87%;
(4)因本期处置的固定资产增加,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3393.54%;
3、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项目
(1)因出口退税增加,2009年1-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72.98%;
(2)因房地产项目营业税增加,2009年1-9月支付的各项税费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2.11%;
(3)因本期偿还经营性借款,2009年1-9月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53.18%;
(4)因融资租赁减少,2009年1-9月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7.51%;
(5)因收到的科研费增加,2009年1-9月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5.51%;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
(1)2006年-2008年连续三年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预案,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2)在股改完成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择机逐步向成发科技注入其拥有的优质资产及业务,以提高成发科技的业绩。
2、履行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分红现金分红分别占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2.03%、55.89%、57.47%。成发集团实现了其在2006年-2008年股东大会上连续三年提出并实施了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的承诺;
(2)针对股改作出的 "择机逐步注入优质资产的承诺",成发集团根据自身资产及产业的情况,从股改完成至今一直在积极培育优质产业,经几年的不懈努力,成效明显,条件日趋成熟。成发集团表示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的原则,在中航工业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履行注入优质资产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未进行现金分红。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锐
200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编号:临2009-026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成发科技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0月23日,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在成都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9日发出,外地董事以传真方式发出,本地董事直接递交。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杨锐、黎学勤、王海平、陈锦、黄果、黄庆、彭韶兵、刘勇谋等8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进行了表决,贾东晨董事因出国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传真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通过了关于审议“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通过了关于审议“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租赁合同”预案,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租用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成发天回生产基地内的厂房及综合楼进行生产,租赁起始时间为2009年1月,租金的定价原则是成本加成法,即在关联交易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确定价格及费率。具体内容见2009年10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09-027)。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编号:临2009-027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发普睿玛”)及控股子公司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法斯特”)整体租用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发集团”)投资建设的位于成都市隆华路153号的成发天回生产基地,包括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的所有土地及基地内全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 关联人回避事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并表决的董事中,杨锐、王海平、黎学勤、陈锦、黄果为关联人,均回避了“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租赁合同”的预案表决。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总体而言有利于公司风险管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关联交易合同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发普睿玛与四川法斯特拟与成发集团签署整体租赁由成发集团投资建设的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用于生产经营。租赁合同以成本加成发为租金的定价原则,预计租金为514.78万元/年(由于成发天回生产基地决算工作尚未完成,因此租金为依照施工合同金额的预计数,待决算完成后重新计算,差额部分多退少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发普睿玛、公司的控股子四川法斯特和公司的控股母公司成发集团,因此该租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对“天回生产基地租赁合同” 的预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表决结果是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参会的关联董事杨锐、王海平、黎学勤、陈锦、黄果全部回避了表决。
本预案项下的关联合同将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以上关联交易只需股东大会批准,无需经其他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介绍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母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锐
注册资本:7.7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4月8日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销售航空发动机,制造、加工、销售汽车摩托车发动机(限分公司经营),压力容器,纺织、石油化工机械,医疗器械,金属结构件、金属加工等;承办本公司“三来一补”业务;工业铸造:电气及动力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工业锻造;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等。
(二)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2日
主营业务:研究、制造、加工、维修、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制品、金属构件、燃油燃气器具、电子电器产品;科技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的前置许可或审批项目,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许可或经审批的合法项目。
(三)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蒲伟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1日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销售及维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制品、非标准设备、金属结构件及原辅材料;各种货物的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无需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四)达到净资产5%或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额低于净资产的5%且未达到3,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系由成发集团投资修建,占地面积约为148亩,其中净地面114亩,内建有总建筑面积为31982平方米的三栋钢结构厂房和一栋办公楼。该基地于2008年底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并已于2008年底交成发普睿玛与四川法斯特使用。经协商一致,租赁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计算。由于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的决算还未完成,成发集团投资额还不能最终确定,因此本关联交易约定了暂估租金水平及决算完成后的租金计算方法。成发集团总投资(暂估)为5,146.23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1,143.40万元,工程建设投资(暂估)3,950.6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成发普睿玛及四川法斯特整体租赁由成发集团投资建设的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限定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的具体情况,适用于成本加成法作为租金的定价原则,即在关联交易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确定价格及费率。采用成本加成法定价的主要原因是租赁厂房没有政府定价,且天回生产基地所在工业园区基本上都是自建自用厂房,厂房差别很大、没有市场可参考的定价。
本协议中关联交易成本指由成发集团投资建设的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应由业主成发集团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利润指成发集团租金收入扣除成本后的税前利润,商定成发集团租赁收入税前利润率(按成发集团总投资计)取4.59%。土地使用权投资按照50年摊销,建设投资按照30年计算折旧费,与公司的会计政策一致,营业税及附加(租金收入的5.4%)、房产税(租金收入的12%)、印花税(租金金额的0.1%)和土地使用税(6元/平方米.年)按照政策规定计算。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增加了租金支出,但减少了在业务成长期的资本开支,从而减少了因融资增加导致的财务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有利于集中资源投入生产和业务发展。总体而言,是有利于公司风险管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见2009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成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公告》(临2009-028)
七、备查文件目录
附件: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编号:临2009-028
独立董事关于
成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成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的关于审议“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租赁合同”的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是因公司经营需要,成发科技独资及控股的两子公司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整体租赁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成发天回生产基地。成发天回生产基地占地面积约为148亩,其中净地面114亩,内建有总建筑面积为31,982平方米的三栋钢结构厂房和一栋综合楼。
据悉该生产基地是2008年底竣工验收,并已于2009年1月交付使用,考虑到成发天回生产基地所在工业园区基本上都是自建自用厂房,厂房差别很大、没有市场可参考的定价,同时厂房租赁没有政府指导定价,因此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发天回生产基地的租赁适用于成本加成法作为租金的定价原则,即在关联交易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确定租赁价格。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关联交易涉及到的协议在本次会议前提交了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作出的,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交易各方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我们对以上关联交易合同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黄庆、彭韶兵、刘勇谋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