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观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034,032,316.75 | 9,822,367,206.24 | 22.5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184,179,597.81 | 3,740,516,656.24 | 38.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7.99 | 6.82 | 17.1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0,458,767.10 | -32.1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82 | -42.58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0,091,978.46 | 247,991,655.55 | 32.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01 | 0.453 | 32.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74 | 0.316 | 20.8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01 | 0.453 | 32.31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12 | 4.78 | 减少0.1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84 | 3.34 | 减少0.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0,411.13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384,517.1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310,381.36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149,777.54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394,073.98 |
所得税影响额 | -8,968,355.74 |
合计 | 75,091,835.2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3,93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华泰集团有限公司 | 44,820,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77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999,84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188,84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9,8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9,98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91,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5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5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中小盘基金持有的全部股份和华安创新基金、华宝兴业基金持有的部分股份为公司在2009年9月22日公开增发A股时认购股份,该股份在2009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资 产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变动金额 | 增减 比例%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2,260,041,434.02 | 798,205,529.26 | 1,461,835,904.76 | 183.14% | 主要系公司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
应收票据 | 205,055,192.58 | 68,333,336.76 | 136,721,855.82 | 200.08% | 主要系本期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164,824,333.72 | 850,098,767.74 | 314,725,565.98 | 37.02% | 主要系公司销量增加,客户欠款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07,909,763.07 | 79,601,261.04 | 28,308,502.03 | 35.56% | 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1,574,831.32 | 175,503,834.79 | -143,929,003.47 | -82.01% | 主要系合营公司山东斯道拉恩索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
存货 | 769,127,022.08 | 1,098,990,362.18 | -329,863,340.10 | -30.02% | 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量增加,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
无形资产 | 422,664,162.43 | 266,682,682.70 | 155,981,479.73 | 58.49%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及东营协发化工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3,464,749,459.59 | 2,348,620,807.95 | 1,116,128,651.64 | 47.52% | 主要系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222,169,070.77 | 506,017,437.00 | -283,848,366.23 | -56.09% | 主要系公司在本期内承兑部分到期的承兑汇票所致 |
应付账款 | 1,043,352,425.08 | 763,511,131.62 | 279,841,293.46 | 36.65% | 主要系本期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预收账款 | 119,876,147.32 | 72,737,011.57 | 47,139,135.75 | 64.81% | 主要系本期销售形势好转,预收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55,323,895.36 | -41,459,893.11 | 96,783,788.47 | 233.44% | 主要系公司实现的税款增加所致 |
应付股利 | - | 12,691,894.14 | -12,691,894.14 | -100.00% | 主要系公司支付2008年度分红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6,482,459.25 | 115,923,733.81 | -59,441,274.56 | -51.28% | 主要是本期招标押金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576,620,000.00 | -576,620,000.00 | -100.00% | 主要系偿还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
2、1-9月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资产减值损失 | -27,301,117.52 | 6,293,908.60 | -33,595,026.12 | -533.77% | 主要系本期转回上年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
投资收益 | -4,206,958.04 | -18,215,454.67 | 14,008,496.63 | 76.90% | 主要系合营公司山东斯道拉恩索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本期亏损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84,381,801.77 | 17,974,240.99 | 66,407,560.78 | 369.46% |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408,089.37 | 5,534,491.43 | -3,126,402.06 | -56.49% | 主要系上期抗震救灾捐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新加坡诺斯克泛亚私人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新加坡诺斯克泛亚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诺斯克(河北)纸业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该事项已于2009年10月23日取得河北省商务厅冀商外资字[2009]135号批复。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必须在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13.8元的情况下方可出售。
履行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新加坡诺斯克泛亚私人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新加坡诺斯克泛亚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诺斯克(河北)纸业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该事项已于2009年10月23日取得河北省商务厅冀商外资字[2009]135号批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形成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使公司业绩大幅上升,具体金额取决于被收购公司公允价值的确定,详细情况将在评估完成后予以披露。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末股本548,645,2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共计派发股利32,918,713.98元。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200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09-030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0月23日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90,000万元对东营协发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A股增发招股意向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9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东营协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以3.93元的价格认缴注册资本1元,东营协发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76,934,132元增资至405,941,766元。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有关该议案的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给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有效实施废水深度处理资源化回用工程,让“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主导企业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环保工程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公司决定将原环保方面的部分房屋、设备出售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亚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东营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出售主要是以2009年9月30日的资产账面净值5685.15万元和233.14万元为价格转让给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09-03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12号文核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9月22日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6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410,000.00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股权登记、律师、验资、信息披露等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8,590,000.00元,到位资金业经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万亚会业字(2009)第2581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的资金将投入用于年产5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和林纸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万亚会业字(2009)第2597号《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说明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09年9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407,026,614.23元。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项目 | 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 拟置换的公司预 先投入金额 |
5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 1,227,766,902.15 | 900,000,000.00 |
林纸一体化项目 | 179,259,712.08 | 0 |
合 计 | 1,407,026,614.23 | 900,000,000.00 |
其中: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营协发化工有限公司增资,以东营协发化工有限公司为50万吨/年离子膜项目投资主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90,000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90,00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意见认为:“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华泰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0,000万元,上述置换行为未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联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华泰股份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的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09-03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09年10月23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仁政先生主持,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查,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本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意见: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意见: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09-033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诺斯克(河北)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新加坡诺斯克泛亚私人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新加坡诺斯克泛亚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诺斯克(河北)纸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相关公告详见2009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收购已于2009年10月23日取得河北省商务厅冀商外资字[2009]135号文批复,本次交易正式生效。
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2.44亿元,负债总额17.40亿元,净资产5.04亿元;2009年1-8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354.3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901.85万元,净利润-17,736.0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因公司本次收购实际支付新加坡诺斯克泛亚私人有限公司1元的股权转让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规定“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经复核后,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次股权收购预计形成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公司本年度业绩大幅上升,详细情况将在评估完成后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