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洪明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玉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金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635,253,824.99 | 2,583,119,203.25 | 2.0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39,691,956.10 | 929,573,222.63 | 1.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0253 | 2.0035 | 1.0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7,341,881.04 | 27.5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409 | 27.59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984,454.83 | 92,020,706.00 | 1.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625 | 0.1983 | 1.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61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625 | 0.1983 | 1.6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08 | 9.79 | 减少0.5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16 | 7.99 | 增加0.6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48,559.1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253,148.3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36,886.4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36,499.87 |
所得税影响额 | -3,675,262.79 |
合计 | 16,926,831.3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4,59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34,176,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26,817,235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景庚 | 3,063,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新凤 | 2,401,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98,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振松 | 2,185,890 | 人民币普通股 |
史京海 | 1,2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施文军 | 1,146,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 | 1,021,128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红根 | 86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项目 期末数(元) 期初数(元) 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
1 应收账款 92,260,979.66 69,368,337.07 33.00%
2 预付款项 150,182,195.11 61,412,608.55 144.55%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68,232.32 414,289.78 37.16%
4 应交税费 21,612,827.97 15,414,875.31 40.21%
5 应付利息 294,759.66 16,311.66 1707.05%
6 长期应付款 39,582.82 171,815.30 -76.96%
序号 项目 本期数(元) 上年同期数(元) 增减幅度(%)
7 财务费用 44,851,658.66 69,049,112.29 -35.04%
8 资产减值损失 234,408.41 3,724,651.64 -93.71%
9 投资收益 3,316,188.59 15,302,746.54 -78.33%
10 营业外支出 2,002,876.48 2,969,892.02 -32.56%
变化原因:
1、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公司收账期加长所致。
2、预付账款增加主要是本期对外收购兼并增加,相应支付的收购款增加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是本期股票价格波动所致。
4、应交税费增加主要是本期预提税金尚未支付所致。
5、应付利息增加主要是本期预提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6、长期应付款减少主要是偿还承包车款所致。
7、财务费用下降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利率同比大幅下降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是上期博士蛙公司计提了相关存货减值准备,而本期无此项计提。
9、投资收益减少主要是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0、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是本期无对外捐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以人民币6113.82万元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收购上海城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5%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海博出租100%股权。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收购上海城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5%股权的决议》》(详见2009年8月28日公司刊登的临2009-013《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及上海城隍投资有限公司确认,公司成功竞得海博出租5%股权,中标价格为6,113.82万元(详见2009年9月4日公司刊登的临2009-014《关于公司参与股权竞拍结果的公告》),产权交易手续于2009年9月8日完成,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于2009年9月15日完成。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光明食品集团所增持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正履行承诺事项中)。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五年内,光明食品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高于30%(正履行承诺事项中)。
3、如果部分社会法人股股东由于未联络到等原因导致无法提供相应支付对价,其应付对价部分股权将由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先行支付(正履行承诺事项中)。
4、2008年9月22日,光明食品集团曾承诺在一年内通过二级市场以低于6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不超过2%的股票(含本次增持),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一年来,光明食品集团严格履行其承诺,截止2009年9月21日,光明食品集团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累积增持本公司股份3,489,60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75%。增持后光明食品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166,014,2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78%。此次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同时履行承诺完毕(详见2009年9月23日公司刊登的临2009-01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明德
2009年10月27日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