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庞培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西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16,957,925.94 | 821,593,831.69 | 35.9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35,747,713.21 | 219,757,508.22 | 7.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1781 | 2.0303 | 7.2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163,154.79 | -23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879 | -239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20,060.52 | 8,874,360.69 | 9.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08 | 0.082 | 9.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132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408 | 0.082 | 9.25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87 | 3.76 | 增加0.2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58 | 5.20 | 增加1.8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292,880.34 | 长安铁塔核销CAERP无形资产1522342.50元、因厂区道路维修拆除部分房屋建筑物1113746.90元、处置已到报废期或需淘汰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1872821.61元;母公司核销无使用价值、转让价值的专用技术783969.33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40,131.26 | 主要包括母公司处置成都总部大楼利得3021172元;政府补助50000元;罚金等其他收入197638.58元。长安捐赠支出145000元;滞纳金等支出63679.32元。 |
所得税影响额 | -1,129,258.53 | |
合计 | -3,382,007.6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5,81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095,99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41,452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广平 | 1,479,563 | 人民币普通股 |
刁培显 | 1,331,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绪伟 | 1,331,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相国 | 961,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维钦 | 739,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巧 | 68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易丰 | 60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伟 | 591,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董兴欣 | 591,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帐款:本报告期应收帐款比期初增长了68.04%,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对市场开拓的力度,业务量相应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232.85%,主要原因是本期业务量扩大,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96.21%,主要是长安铁塔支付安丘市刘家尧镇财政所土地征用保证金15,176,955.00元。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期初增长150.57%,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西藏发展(000752)股票股价变动所致。
5.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分别比期初增加82.97%、104.55%,主要原因是长安铁塔投入加大,资金需求量增加,企业自有资金不能满足需要筹措资金所致。
6.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了40.58%,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按时支付所致。
7.应付账款比期初增长了47.02%,主要是长安铁塔本期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了397.84%,主要是公司间暂时性资金往来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8.45%,一是随销售额的扩大费用自然增长,二是公司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投入成本加大。
10.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2.82%,主要原因一是母公司本期贷款到期均按时偿还数额减少;二是本期银行贷款利率降低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42.63%,主要原因一是应收款项绝对值增加及账龄结构变化增加了减值准备;二是母公司对海口华兴花园计提了减值;三是浩特对部分废旧设备计提了减值。
12.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02.89%,主要是因为去年有处置房地产子公司收益,本期无此类特殊事项。
13.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8.10%,主要是母公司处置成都总部大楼有3021172.00元的利得所致。
14.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14.88%,主要原因一是长安铁塔核销CAERP无形资产1522342.50元、因道路拆除处置房屋建筑物1113746.90元、处置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1872821.61元;二是母公司核销既无使用价值也无转让价值的专用技术783969.33元。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36%,主要是长安铁塔本期支付的经营性往来增加较大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事项,并已经于2009年4月29日做了相关披露。
因公司与海通证券存在分歧,双方协商签署了《关于解除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协议>的协议书》。
截止目前本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已完成,环境保护核查正在进行中。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尚须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并经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须向国家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核查。梅花集团控股股东孟庆山及一致行动人因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触发了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培德
2009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9-029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8:3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志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庞培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详见2009年10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铁塔”)申请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1)同意长安铁塔为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期限1年。
(2)同意长安铁塔为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潍坊市商业银行东风东街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期限1年。
(3)同意长安铁塔为安丘市供电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期限1年。
3、关于审议2009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关于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拟购买成都市抚琴东北路新1号憩园公寓22套住房并支付购房款6,573,703.50元。由于兰地公司一房多卖,公司从2003年进行起诉至今。目前,公司收到“(2006)成民再初字第1号”判决书,对上述房产不再享有物权,只享有对兰地公司的债权。由于兰地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在逃,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应对其进行处理,调整2008年及以前年度损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少计2008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002,729.83元,上述税额已于本期对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缴,应调整2008年及以前年度损益。
针对上述事项,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天恒信专审字【2009】1505号的 《关于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本次公司对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独立董事亦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9-030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丘市供电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共计12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500万元和200万元,为安丘市供电公司担保5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4%和13.49%,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08%和3.64%。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铁塔”)为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源热电”)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期限1年;为盛源热电在潍坊市商业银行东风东街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期限1年;同意控股子公司长安铁塔为安丘市供电公司(下称“安丘供电”)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期限1年。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4%和13.49%,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08%和3.64%。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潍坊市安丘市潍徐北路1号
3、法定代表人:王光顺
4、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电力输电铁塔生产、加工、销售业务
5、与本公司的关系: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现有总股本6080万股,我公司持有4675.541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6.9%
6、该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08年12月31日,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7,519,471.21元,负债总计为366,361,312.89元,净资产为171,158,158.32元,2008年度净利润为18,424,189.01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丘市长安路7号
法定代表人:秦建寅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发电、城市集中供热。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非关联方
该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08年12月31日,盛源热电总资产为150,007,589.01元,净资产为72,981,056.67元,负债总额为77,026,532.34元,经营收入为125,522,113.2元,净利润为8,101,734.24元。
2、被担保人名称:安丘市供电公司
注册地址:安丘市向阳路四百三十号
法定代表人:范华
经营范围:安丘市行政区域内售电,电力电器安装。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非关联方
该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08年12月31日,安丘供电总资产为525,683,644.99元,净资产为224,530,562.43元,负债总额为301,153,082.56元,经营收入为505,026,071.37元,净利润为15,096,096.96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关于为盛源热电提供担保:
(1)控股子公司长安铁塔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信用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2)控股子公司长安铁塔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信用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2、关于为安丘供电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长安铁塔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信用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盛源热电和安丘供电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且双方签订了互保协议,长安铁塔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4%和13.49%,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08%和3.64%。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2、互保协议书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9-031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10:0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承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的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9-032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公司对2009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2009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9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1-6月份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针对2009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于2009年10月19日签发了天恒信专审字【2009】1505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公司在本期对以下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1、公司通过自查发现,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有误,少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002,729.83元,于本期对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缴,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计对其进行更正,调整2008年及以前年度损益。
2、公司通过自查发现,1996年1月3日至1998年9月25日五洲明珠与四川兰地房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兰地公司)签署八份《售房合同》、2份《补充协议》及1份《处理意见》,购买成都市抚琴东北路新1号憩园公寓22套住房并支付购房款6,573,703.50元。
由于兰地公司一房多卖,五洲明珠从2003年进行起诉至今。目前,公司收到“(2006)成民再初字第1号”判决书,五洲明珠对上述房产不再享有物权,只享有对兰地公司的债权。由于兰地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在逃,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其进行处理,调整2008年及以前年度损益。
(二)上述前期会计差错的具体会计处理
五洲明珠在列报2007年度、2008年度及2009年6月份财务报表时,应相应调整各该年度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年初余额、利润表有关项目及股东权益变动表的上年金额。
1、前期会计差错的2007年具体会计处理:
(1)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数)的调整
调减其他应收款893,124.00元,调减存货1,295,528.65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328,297.90元;相应调减未分配利润1,860,354.75元;同时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860,354.75元。
(2)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资产减值损失49,618.00元,调增所得税费用7,442.70元,调增净利润42,175.30元;同时调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75.30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1,902,530.05元。
2、前期会计差错的2008年具体会计处理:
(1)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数)的调整
调减其他应收款793,888.00元,调减存货1,295,528.65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313,412.50元,调增应交税费1,002,729.83元;相应调减未分配利润2,547,106.82元,同时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547,106.82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231,627.16元。
(2)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资产减值损失99,236.00元,调增所得税费用1,017,615.23元,调减净利润918,379.23元;同时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6,752.07元,调减少数股东损益231,627.16元。
(三)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五洲明珠会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1、对2007年度会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项目 | 合并数 | 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其他应收款 | 20,111,201.61 | 19,218,077.61 | 7,351,233.29 | 6,458,109.29 |
存货 | 327,425,409.92 | 326,129,881.27 | 83,768,647.73 | 82,473,119.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41,134.51 | 4,969,432.41 | 2,437,316.05 | 2,765,613.95 |
未分配利润 | 32,798,761.06 | 30,938,406.31 | -13,302,871.32 | -15,163,226.0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18,799,302.72 | 216,938,947.97 | ||
少数股东权益 | 35,731,445.75 | 35,731,445.75 | ||
股东权益合计 | 254,530,748.47 | 252,670,393.72 | 173,226,063.31 | 171,365,708.56 |
资产总额 | 836,486,955.29 | 834,626,600.54 | 378,462,116.06 | 376,601,761.31 |
2、对2008年度会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项目 | 合并数 | 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其他应收款 | 19,233,362.49 | 18,439,474.49 | 5,711,248.80 | 4,917,360.80 |
存货 | 334,985,769.67 | 333,690,241.02 | 91,923,161.61 | 90,627,632.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07,934.90 | 5,421,347.40 | 3,189,032.34 | 3,502,444.84 |
应交税费 | 10,323,155.67 | 11,325,885.50 | 1,870,029.01 | 1,870,029.01 |
未分配利润 | 41,000,224.26 | 38,453,117.44 | -19,337,257.32 | -21,113,261.4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22,304,615.04 | 219,757,508.22 | 162,495,526.43 | 160,719,522.28 |
少数股东权益 | 40,389,607.65 | 40,157,980.49 | ||
股东权益合计 | 262,694,222.69 | 259,915,488.71 | 162,495,526.43 | 160,719,522.28 |
资产总额 | 823,369,835.84 | 821,593,831.69 | 356,799,836.69 | 355,023,832.54 |
(四)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五洲明珠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对2007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 合并数 | 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 | 836,486,955.29 | 834,626,600.54 | 378,462,116.06 | 376,601,761.31 |
净资产 | 254,530,748.47 | 252,670,393.72 | 173,226,063.31 | 171,365,708.56 |
每股净资产 | 2.35 | 2.33 | 1.60 | 1.58 |
每股收益 | 0.1068 | 0.1072 | 0.0029 | 0.0033 |
净资产收益率 | 0.0588 | 0.0594 | 0.0018 | 0.0021 |
2、对2008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 合并数 | 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 | 823,369,835.84 | 821,593,831.69 | 356,799,836.69 | 355,023,832.54 |
净资产 | 262,694,222.69 | 259,915,488.71 | 162,495,526.43 | 160,719,522.28 |
每股净资产 | 2.43 | 2.40 | 1.50 | 1.48 |
每股收益 | 0.0758 | 0.0694 | -0.0558 | -0.0550 |
净资产收益率 | 0.0474 | 0.0444 | -0.0371 | -0.0370 |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
2009年10月26日,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对以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