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马宝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祥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和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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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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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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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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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5,016万元,主要是国内销售产品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2,464万元,主要是加大国内产品销售量,给战略客户一定信用政策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94,548万元,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工程款、土地款及贸易活动中手续未办理完毕的购货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69,311万元,主要是钼金属工业园等募投项目建设增加所致。
(5)工程物资较期初增加2,847万元,主要是待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减少7,520万元,主要是本期分公司盈利使前期未弥补亏损减少引起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7)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6,907万元,主要是预收钼金属产品货款及其他金属产品货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1,288万元,主要是支付前期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3,590万元,主要是支付前期未缴的税款所致。
(10)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10,588万元,主要是按照采矿量计提安全基金和维简费增加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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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62,818万元,主要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钼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51,124万元,主要是公司开展金属产品贸易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5,313万元,主要是出口收入减少使关税减少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21万元,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使相应的商检费、税金减少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997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514万元,主要是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6万元,主要是市场开拓费补助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66万元,主要是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8,289万元,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385万元,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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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受金融危机持续影响,由于价格下降货款收回减少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幅下降;本期由于分配股利使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大幅下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委托贷款事项
根据2009年2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于2009年3月16日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完成了为控股子公司汝阳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1,142万元的事项,期限三年,贷款利率为5.4%,合同正在执行中。
3.2.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上按计划顺利实施,但由于受金融危机、市场变化以及设备加工周期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预计建设进度有所延迟。其中,6500吨/年钼酸铵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正在进行竣工决算;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综合利用制酸项目、选矿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和栗西沟尾矿库延长服务年限项目仍在实施之中,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和推进相关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控股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发起人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成立之日 (2007 年5 月16 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止报告期末,各发起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在锁定期内,无转让、委托他人管理、质押或冻结情形。
3.3.2 金钼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
关于金钼集团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事宜,本公司于2008 年12 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公告(编号:2008-019)。
2009 年2 月27 日,金钼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份100,000 股,平均价格为每股11.8025 元,此事项公司于2009 年2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公告(编号:2009-004)。
3.3.3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金钼集团承诺:不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与本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其他附属公司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截止报告期末,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和参股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宝平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2项议案并以传真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细制品厂的议案》。
为了理顺钼金属加工业务的机构设置,同意撤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细制品厂并予以注销,其债权、债务交由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属分公司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