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09-04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高自民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董事总经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天发总会计师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9.9.30 | 2008.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29,657,180,681.29 | 29,384,857,108.54 | 0.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2,760,883,173.66 | 11,285,389,239.99 | 13.07% | |||
股本(股) | 2,202,495,332.00 | 2,202,495,332.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 5.79 | 5.12 | 13.09% | |||
2009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9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3,635,641,189.17 | 14.59% | 7,882,345,599.68 | -8.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4,003,667.96 | 74.09% | 1,745,576,046.19 | 94.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559,038,526.45 | 63.4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 - | - | 1.16 | 63.3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77.78% | 0.79 | 92.6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77.78% | 0.79 | 92.68% | ||
净资产收益率(%) | 5.52% | 增加1.88个百分点 | 13.68% | 增加5.5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4.92% | 增加2.65个百分点 | 9.15% | 增加3.11个百分点 |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768,283.91 | 政府补助主要系能源环保公司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退税款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11,797,453.81 | 天然气现货退税款系东部电厂及樟洋电厂收到的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返还的退税款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956,98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25,288,204.9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979,490.5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213,065.52 | |
所得税影响额 | -6,511,863.26 | |
合计 | 578,065,484.4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59,65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931,196 | 人民币普通股 |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7,999,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527,334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9,949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5,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4,649,702 | 人民币普通股 |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557,444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4,499,856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47,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报告期1-9月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1.19%,主要系本期出售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票收回资金所致。 9、报告期1-9月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减少245.74%,主要系本期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股份限售承诺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一、深能集团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出售资产有关事宜的承诺:1、继续协助沙角B公司与当地土地与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早日解决沙角B公司主厂房等建筑物的产权证书的办理问题;2、如在取得该等建筑物的产权证书之前,发生任何因该等建筑物而产生的对沙角B公司的罚款或其他损害的,深能集团将予以全额承担;3、深能集团承诺在深圳能源完成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将尽最大努力取得沙角B公司厂房的产权证书。在取得该产权证书之前,发生任何因该等建筑物而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损害,深能集团将予以全额承担。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深能集团承诺促使珠海洪湾与南山热电尽快完善有关核准程序,以便尽快将所持有的珠海洪湾及南山热电的全部股权出售给本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至深能集团注销期间,深能集团将避免与本公司发生新的同业竞争。三、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承诺:深能集团和华能国际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之日(2007年12月6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本公司股份。 | 一、履行中。为了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深能集团股东会于2009年4月29日召开会议作出决议,承诺:如将来出现因沙角B公司现有主厂房等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被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拆除的情形,给本公司所引致的任何损失均由深能集团全额承担。在深能集团按计划注销后,上述可能产生的给本公司带来的罚款或其他损害,由深能集团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按股权比例全额承担。二、履行中。三、深能集团和华能国际持有本公司的所有股份限售期至2010年12月5日。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无 |
3.5.1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9年07月14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光大证券 | 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
2009年08月28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博时基金、中邮基金 | 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
2009年09月04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新加坡东京海上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 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
2009年09月25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招商基金、大成基金、民生加银基金 | 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