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会,全体董事进行了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沈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志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130,343,130.87 | 4,089,044,013.18 | 1.0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207,454,762.68 | 1,135,413,171.78 | 6.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95 | 1.83 | 6.5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7,460,353.07 | -7.4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77 | -7.2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663,809.30 | 43,994,438.31 | 39.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0 | 0.071 | 36.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6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0 | 0.071 | 36.36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55 | 3.64 | 增加0.3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3.10 | 增加1.76个百分点 |
公司上年同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数据,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口径进行调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15,918.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27,200.00 | 2、政府扶助小型担保公司105.72万元; 3、市场改造,政府补助100万元。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8,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16,297.22 | |
所得税影响额 | -2,298,388.60 | |
合计 | 6,559,026.6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4,13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 13,421,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泰证券-招行-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532,339 | 人民币普通股 |
绍兴柯桥镇红建村 | 8,1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90,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洲贸易公司 | 2,523,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谢玉梅 | 2,48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99,939 | 人民币普通股 |
袁维成 | 1,60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薇 | 1,49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凤英 | 1,422,3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货币资金 | 145,689,651.69 | 365,537,357.63 | -219,847,705.94 | -60.14 |
应收账款 | 1,985,462.00 | 9,556,621.72 | -7,571,159.72 | -79.22 |
预付款项 | 10,367,645.08 | 3,831,610.08 | 6,536,035.00 | 170.5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4,374,725.88 | 36,218,714.42 | 38,156,011.46 | 105.35 |
长期股权投资 | 613,431,074.73 | 397,382,162.32 | 216,048,912.41 | 54.37 |
在建工程 | 116,206,144.67 | 270,738,877.23 | -154,532,732.56 | -57.08 |
应付票据 | 5,735,120.00 | 113,123,640.57 | -107,388,520.57 | -94.93 |
应付账款 | 40,434,749.47 | 65,057,609.67 | -24,622,860.20 | -37.85 |
其他应付款 | 205,555,937.80 | 93,177,004.63 | 112,378,933.17 | 120.6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000,000.00 | 66.67 |
项目名称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营业成本 | 89,987,545.12 | 168,368,868.90 | -78,381,323.78 | -46.55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6,689,399.82 | 9,728,330.13 | 16,961,069.69 | 174.35 |
财务费用 | 19,594,748.99 | 3,139,492.13 | 16,455,256.86 | 524.14 |
投资收益 | 5,107,274.87 | 25,943,879.14 | -20,836,604.27 | -80.31 |
营业外收入 | 8,851,051.92 | 14,260,725.67 | -5,409,673.75 | -37.93 |
营业外支出 | 796,818.43 | 5,107,974.22 | -4,311,155.79 | -84.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292,386.00 | -168,080,419.44 | -204,211,966.5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984,326.99 | -2,097,977.99 | 107,082,304.98 | --- |
1、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2、应收帐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款收回;
3、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付工程款增加;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持有浦发银行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
5、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浙商银行增资扩股投资增加;
6、在建工程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7、应付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8、应付帐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部分应付款;
9、其他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分公司老市场改造工程预计应付工程款等增加;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不足一年的长期负债转入;
11、营业成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新余中国轻纺城现代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停止营业和房产税从营业成本科目转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共同影响;
12、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产税从营业成本科目转入和土地增值税从管理费用科目转入;
13、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汇金国际广场项目贷款额增加、利息资本化减少、贷款利率下降和老市场改造项目竣工后利息资本化停止共同影响;
14、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华越置业股权取得收益、收到浙商银行分红款和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损失共同影响;
15、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东风酒厂部分资产收益影响;
16、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东风酒厂部分资产应付税金增加影响;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浙商银行增资扩股投资增加;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增加影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
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2008年度年报公告日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之后十二个月内可以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的5%,二十四个月内可以流通公司股份总数10%。
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按股改时的承诺未进行股权过户转让和流通。
(2)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在2008年11月11日,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公司)协议收购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精功控股)持有的968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4%)时,开发公司承诺:
1、开发公司不利用对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2、开发公司除行使正常的股东权利外,不干涉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出现开发公司除董事以外人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管理人员)。
3、在开发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后,在未来3个月内无资产注入计划,但开发公司今后将逐步把相关市场资源注入公司,做大做强做优轻纺市场业务。
4、如开发公司有意出售自身持有的任何涉及市场开发建设、租赁管理的资产或股权,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开发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任何涉及市场开发建设、租赁管理的资产或股权时,向公司提供不逊于开发公司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商业条件。
5、开发公司承诺将给予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开发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同等待遇,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利益。
履行情况:
截至报告披露日,开发公司履行了协议收购时第1、2、4、5项的承诺,有关第3项市场资源注入公司的承诺,尚未启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无现金分红。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