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4届13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昌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虹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59,403,316.42 | 2,597,126,150.98 | 13.9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99,010,002.48 | 705,910,945.62 | -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4594 | 4.5034 | -0.9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5,072,009.63 | -42.9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4789 | -42.97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478,430.57 | 55,500,206.47 | -34.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051 | 0.3541 | -34.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358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051 | 0.3541 | -34.51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36 | 7.94 | 减少1.2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47 | 8.03 | 减少1.1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3,677.2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3,9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48,481.3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28,042.43 |
所得税影响额 | 96,136.51 |
合计 | -624,079.6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33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贺州市电业公司 | 96,032,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70,4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靳晓齐 | 2,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齐桂芝 | 1,308,9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董晓丽 | 1,245,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1,21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屈雁 | 1,14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应京 | 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宁万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80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 2009年9月30日 (元) | 2008年12月31日 (元) | 增减额 (元) | 增减比例 |
应收票据 | 12,059,989.95 | 33,917,537.49 | -21,857,547.54 | -64.44% |
应收账款 | 162,570,136.69 | 111,534,321.07 | 51,035,815.62 | 45.76% |
预付款项 | 226,038,495.24 | 45,560,906.70 | 180,477,588.54 | 396.12% |
其他应收款 | 40,131,827.17 | 27,882,369.03 | 12,249,458.14 | 43.93% |
存货 | 179,303,574.64 | 53,065,305.85 | 126,238,268.79 | 237.89%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3,163,156.45 | 7,415,417.10 | 5,747,739.35 | 77.51% |
在建工程 | 246,767,101.98 | 137,050,817.63 | 109,716,284.35 | 80.06% |
短期借款 | 564,000,000.00 | 434,000,000.00 | 130,000,000.00 | 29.95% |
预收款项 | 205,849,338.13 | 7,888,086.29 | 197,961,251.84 | 2509.62% |
应交税费 | -7,768,689.01 | 666,968.40 | -8,435,657.41 | -1264.78% |
(1)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64.44%,主要是由于部分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45.76%,主要是由于应收电费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396.12%,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预付采购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43.93%,主要是由于本期合并范围增加以及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应收进项税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比期初增加237.89%,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期末存货增加所致。
(6)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比期初增加77.51%,主要是公司本期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贷给广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80.06%,主要是本期合并范围变化引起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29.95%,主要是本期增加了短期流动借款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2509.62%,主要是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1264.78%,主要是由于公司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期末已抵扣部分石油采购进项税,而该批存货尚未售完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数 (元) | 上年同期数 (元) | 增减额 (元)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819,931,320.24 | 690,675,624.05 | 129,255,696.19 | 18.71% |
营业成本 | 604,356,295.22 | 428,655,551.25 | 175,700,743.97 | 40.99% |
资产减值损失 | 1,552,263.16 | 14,378,284.07 | -12,826,020.91 | -89.20% |
投资收益 | -596,454.29 | -225,483.91 | -370,970.38 | -164.52% |
营业外收入 | 1,030,577.42 | 1,548,903.67 | -518,326.25 | -33.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5,500,206.47 | 77,373,907.07 | -21,873,700.60 | -28.27% |
(1)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8.71%,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0.99%,主要是由于本期自发电减少,外购高价电较多,购电成本增加以及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期营业成本随销售规模扩大而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89.20%,主要是上年期末公司对个别回收风险较大的公司应收账款单独提足了坏账准备,本期不再对此类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64.52%,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对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3.46%,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政府节能减排补助较多。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8.27%,主要是本期公司所处流域来水较少,自发电量下降,为满足公司客户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须大量外购高价电,导致成本增加幅度大于收入增加幅度,售电利润减少。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数(元) | 上年同期数 (元) | 增减额 (元)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072,009.63 | 131,634,769.61 | -56,562,759.98 | -42.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32,056.95 | -32,416,302.06 | -100,015,754.89 | -308.5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7,707.49 | -141,728,196.94 | 139,220,489.45 | 98.23%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2.97%,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支付的采购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08.54%,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国海证券分红款而本期无此项以及本期在建工程投入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98.23%,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受天气持续干旱影响,三季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水电厂所处流域来水量和自发电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由于电力需求的增长,公司供电总量回升,1-9月实现售电收入60,923.77万元,同比增长5.32%。尽管售电量和收入增加,但由于供电结构以高价外购电为主,售电毛利率降低,致使整个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公司1-9月实现净利润5,550.02万元,每股收益0.3541元,均同比减少28.27%。
(2)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收购桂林旺源水电公司、平乐鑫海水电公司分别持有的平乐桂江电力公司12.50%、5%股权;收购桂林市双凯水电公司、全州县鑫电投资公司分别持有的昭平桂海电力公司15.86%、15.76%股权(详见2009年10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本次收购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平乐桂江公司、昭平桂海公司CDM减排项目已完成现场核查并把核查报告上交联合国CDM理事会,报告期内未收到联合国最后确认批文。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6,032,886股于2009年8月3日上市流通(详见2009年7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司股份实现全流通。截止目前,公司未接到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通知。
(5)公司拟以不低于16.28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4000万股(详见2009年6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司已于2009年8月18日上报相关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9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91148号),公司已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做出相应回复,待证监会进一步审核。
(6)公司以1228万元出让持有的方元电力0.81%股权给广西银海实业有限公司(详见2009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
(7)公司以自筹资金收购自然人卓立梧持有的吉光电子3.158%股权并补缴最后一期出资(详见2009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目前公司已支付全部款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8)公司以自筹资金分别收购深圳广达海公司和广西青山投资公司分别持有的钦州永盛公司19%、15%股权(详见2009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目前公司已支付全部款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9)公司分别收购贺州市电业公司和珠海市卡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贺州市上程电力30%股权、50.2013%股权,并对上程电力公司增资1,000万元,同意上程电力公司尽快开工建设上程水电站一期工程—大田水电站(详见2009年2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目前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款,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10)根据国海证券借壳SST集琦上市方案,公司向广西索芙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742万元人民币借款,由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国海证券股权742万股股份作为上述借款的担保质押(详见2009年1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11)公司参股14.84%的国海证券借壳SST集琦上市事宜已经SST集琦股东大会及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9年2月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还需上级有关部门核准。 国海证券为本公司的参股企业,本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经营业绩未包含国海证券的损益。
(12)公司控股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与西班牙伊维尔德罗拉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工作已经终止(详见2009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13)报告期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归还金融机构借款45,478万元,并向金融部门借款合计58,700万元,1-6月借款明细已在公司上半年报告中披露,7-9月借款明细具体如下:
1)公司与交行南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与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合计1,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公司与农行贺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三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公司与招行南宁分行签订三笔《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合计7,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桂园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9个月,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公司子公司民丰公司与江华县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以流车源电站机器设备为抵押,期限5年,年利率6.624%,用于该电站建设。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完成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2008年期末总股本15,6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4.00元(含税)。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已实施完毕。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昌伟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