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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沈懋兴、首席执行官杨原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哲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朝晖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667,366,728.882,662,829,897.870.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869,553,007.651,793,642,647.73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3893.2524.2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0,103,328.75-26.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490-26.65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9,847,606.11200,188,785.82-17.97
    基本每股收益(元)0.1080.363-1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299
    稀释每股收益(元)0.1080.363-18.18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2010.71减少1.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698.83减少1.0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962,241.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33,157.0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8,211,615.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17,696.2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168,859.67
    所得税影响额-9,064,941.99
    合计35,090,908.2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4,195(B:29,75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55,161,010人民币普通股
    VALUE PARTNERS CLASSIC FUND4,890,516境内上市外资股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976,030人民币普通股
    蔡青蜂3,894,935境内上市外资股
    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3,761,493人民币普通股
    胡家英3,641,310境内上市外资股
    呼怀旭3,580,586人民币普通股
    MACQUARIE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AS RE FOR PREMIUM CHINA FUND2,413,550境内上市外资股
    HTHK-VALUE PARTNERS INTELLIGENT FUNDS-CHINA B SHARE FUND2,252,463境内上市外资股
    上海和平饭店有限公司1,839,974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率(%)主要原因
    应收账款55,733,060.3641,955,060.1133%应收车费增加
    预付款项70,286,719.6053,929,049.1330%购置车辆预付款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5,067,496.16-100%年初待售固定资产处置完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0,002,028.1990,086,010.035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在建工程22,601,284.752,362,500.00857%购置未达使用状态之车辆增加
    无形资产178,290,141.26135,539,826.3532%购营运车辆牌照
    短期借款-25,000,000.00-100%偿还借款
    应付职工薪酬111,068,577.9482,467,362.9835%尚未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
    递延所得税负债30,712,617.1417,339,447.827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利润表项目本期金额

    (1-9月)

    上年同期金额

    (1-9月)

    增减率(%)主要原因
    财务费用-2,749,848.68-4,655,762.17-41%利息收入减少
    投资收益118,124,683.75170,133,890.39-31%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
    所得税费用31,821,999.8923,354,912.0136%所得税税率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金额

    (1-9月)

    上年同期金额

    (1-9月)

    增减率(%)主要原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207,559.399,257,559.05129%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金流入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1,008,919.8825,289,697.7762%更新营运车辆变卖旧车现金流入增加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72,936,827.54177,073,483.4454%购营运车辆牌照及购入新车
    投资支付的现金36,000,000.00--预付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100%本年未取得借款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000,000.00--本年偿还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在A股市场上的“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12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限售期承诺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已于2009 年6 月26 日实施完毕。本报告期内(7-9月)公司董事会未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懋兴

    2009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A股/B股):锦江投资 锦投B股        证券代码(A股/B股):600650 900914        

    编号:临2009-013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沈懋兴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同意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关于同意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电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车资产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抓住上海国资整合和世博机遇,做大做强公司客运核心主业。同意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以下出租车资产:

    1、受让上海电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出租车资产

    同意以不高于5,287.64万元的价款受让上海电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出让的132辆出租车牌照及固定资产等。

    2、受让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车资产

    同意以不高于4,774.24万元的价款受让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让115辆出租车牌照及固定资产等。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茂元回避表决,详见同时刊登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沈懋兴、陈文君、马名驹、张宝华回避表决,详见同时刊登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A股/B股):锦江投资 锦投B股     证券代码(A股/B股):600650 900914    

    编号:临2009-014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0%股权。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5 位关联董事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79%股权,有利于该公司客运业务的发展,做大做强。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0%股权(决议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由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胡茂元是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方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住所:上海市武康路390号

    法定代表人:胡茂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9917.57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非公司法人)

    经营范围: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的生产、研制、销售、开发投资,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

    2、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楼

    法定代表人:俞敏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投资及管理、饭店管理、游乐业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办公楼、公寓租赁、产权经纪及相关项目的咨询等(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侣海岩

    注册资本:叁仟肆佰壹拾陆万柒仟美元

    公司类型:合资经营(港资)

    经营范围:客房、写字间、中西餐厅、四季厅、多功能厅、英式酒吧、游泳池、桑那浴室、健身房、保健按摩(应符合有关规定)、网球场、美容室、商场、洗衣房、商务设施及停车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其中: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20%股权,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持有的10%股权)。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股本结构为: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49%,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20%,上海中国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20%,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10%,其他3位自然人1%。

    住所:上海奚阳路505号5号楼

    法定代表人:戎平涛

    注册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大小客车出租服务,跨省市长途客运,汽车配件,汽车修理,机动车安检,以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3、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数据如下(《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09]第P0325号):

    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

    资产总额:25,397万元         营业收入:22,319万元

    负债总额:12,755万元         营业成本:18,350万元

    净资产: 12,642万元         净利润: 1,582万元

    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企业价值评估,并于2009年4月2日出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DZ090087014)。根据该《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基准日),该公司经评估的资产总额为30,776万元、负债总额为12,755万元、净资产为18,021万元。评估增值5,379万元,主要是无形资产(经营牌照及线路)评估增值4,758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评估价值为基础进行定价。交易价格为5,406万元(其中: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20%股权为3,604万元,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持有的10%股权为1,802万元)。

    五、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完成后,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79%股权,有利于该公司客运业务的发展,做大做强。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0%股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交易有利于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客运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2、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29日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