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钦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新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立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199,783,883.70 | 5,693,550,575.30 | -8.6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943,883,303.49 | 1,946,749,220.28 | -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024 | 1.03 | -0.5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8,826,166.25 | 5.0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94 | 4.4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54,326.29 | 4,066,435.76 | -99.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1 | 0.002 | -99.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58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8,115,680.41 |
债务重组损益 | 715,609.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162,808.19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293,120.9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19,343.86 |
所得税影响额 | 8,452.21 |
合计 | 113,990,084.9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42,49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41,946,148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晶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7,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予频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山彤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20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哲民 | 2,707,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宜章 | 2,42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孔鹏 | 2,3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毕金聚 | 2,265,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夏义苏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春路 | 1,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为去年公司转让了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公司96.47%的股权实现投资收益853,579,329.73元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为48,341,500.2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73%,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处置资产实现收益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为48,341,500.2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73%,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处置资产实现收益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实施银行借款期限重组
1、2009年8月,经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申请,并经其总行审批同意,将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的借款4.05亿元进行了借款期限重组,详见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借款期限重组的公告》。
2、2009年9月25日,经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以下简称“梅州农行”)申请并经其审批同意,公司将在梅州农行的借款3.7亿元办理了期限重组,详见公司于2009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借款期限重组的公告》。
二、关于控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股权转让。
按照董事会确定的逐步退出建筑安装行业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转让了所持有的梅县梅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梅县梅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为75%、75%、100%的股权,股权按审计后的净资产进行定价,转让不产生收益或损失。其中:(1)梅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为738.99万元,梅县梅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035万元,上述公司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公司的应付款;(2)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为1.599亿元,实施利润分配后净资产为1.5亿元,股权转让总价为1.5亿元,所得款项需偿还本公司应付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8亿元的内部往来款,本项股权转让尚未实施完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钦欢
200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