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侯松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第二章第五条第五款: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修改为: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衍生品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请登陆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