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石大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千元) | 297,186,098.00 | 252,095,731.00 | 17.8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 61,705,311.00 | 56,166,051.00 | 9.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90 | 2.64 | 9.8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1,028,227.00 | 114.7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5 | 114.7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1,836,101.00 | 4,923,383.00 | 425.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9 | 0.23 | 425.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22 |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98 | 7.98 | 增加3.9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80 | 7.53 | 增加0.6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千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6,77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4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967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29,160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4 |
债务重组损益 | 3,56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6,26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386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179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8,43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4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59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06 |
所得税影响额 | -28,364 |
合计 | 273,99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16,881(其中H股股东总数为31,63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 4,144,026,733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70,458,918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70,156,18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58,503,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214,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0,800,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8,378,95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5,368,279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末(千元) | 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千元) | 增减变动率(百分比) | 原因 |
预付账款 | 19,444,440 | 14,258,150 | 36.37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 |
其他应收款 | 19,105,582 | 13,293,129 | 43.73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 |
存货 | 85,929,186 | 63,626,896 | 35.05 | 材料储备及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增加 |
短期应付债券 | 3,612,689 | 600,000 | 502.11 | 本报告期发行短期应付债券 |
长期借款 | 27,132,424 | 16,829,020 | 61.22 | 非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
营业收入 | 241,378,768 | 154,015,360 | 56.72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 |
营业成本 | 219,014,338 | 137,035,564 | 59.82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 |
财务费用 | 171,349 | 2,992,367 | -94.27 | 本报告期内未产生汇兑损失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中铁工作为本公司的国有股东,应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转持股数为本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0%,即467,500,000股。该转持工作已于2009年9月22日完成。转持后,中铁工持有本公司股份11,950,0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6.10%。根据《实施办法》,对于转持后的国有股,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
2. 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1587.1亿元,同比增长141.79%,1-9月份累计新签合同额4157.5亿元,同比增长69.39%。完成全年计划106.6%。
报告期新签合同额中,基建板块完成1453亿元,同比增长150.26%;勘察设计板块完成29.2亿元,同比增长170.37%;工业板块完成29.4亿元,同比增长47%;房地产板块完成19.8亿元,同比增长330.43%。
1-9月份累计新签合同额中,基建板块完成3794.4亿元,同比增长78.06%;勘察设计板块完成59.6亿元,同比增长102.03%;工业板块完成94.5亿元,同比增长36.36%;房地产板块完成64.3亿元,同比增长5.24%。
3. 报告期末未完成合同额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完成合同额5865.16亿元。其中基建板块5623.68亿元,勘察设计板块85.65亿元,工业板块66.44亿元。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铁工”)发行时所作承诺 | 1.自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铁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中国中铁A股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但是,若中国中铁H 股发行成功,中铁工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将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的股份转为H 股进行配售或流通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 中铁工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 |
2.中国中铁依法成立之日起,中铁工及其除中国中铁外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国中铁及其附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如中铁工或其除中国中铁外的其他附属企业发现任何与中国中铁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中国中铁,并保证中国中铁或其附属企业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如中铁工或其附属企业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将来其可能获得的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资产或权益,中铁工将保证中国中铁或其附属企业对该新业务、资产或权益的优先受让权。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无现金分红。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大华
2009年10月30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09-027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00390 公告编号:临2009-027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属2009年第5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6号中国中铁大厦召开。公司石大华董事长、李长进董事、白中仁董事、王秋明董事、贺恭董事、张青林董事、贡华章董事、王泰文董事、辛定华董事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姚桂清、张喜学监事、周玉清监事、季志华监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李建生,副总裁马力,董事会秘书于腾群、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石大华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股份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股份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所属各子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09-028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00390 公告编号:临2009-02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8-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6号中国中铁大厦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姚桂清,监事季志华、张喜学、周玉清、林隆彪出席了本次会议, 季志华监事委托周玉清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李建生,副总裁马力,董事会秘书于腾群、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桂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股份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认为: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股份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所属各子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