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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董事宋和平因公外出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黄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俊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41,473,035.27139,942,361.731.0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1,869,977.09-20,739,501.93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0.3657-0.1812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073,181.72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618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520,903.09-21,130,475.16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0.0657-0.1846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1831
    稀释每股收益(元)-0.0657-0.1846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1,285.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0,316.83
    合计-169,031.6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41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3,600,000人民币普通股3,600,0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3,600,000人民币普通股3,600,000
    中行四川分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400,000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贡市支公司712,000人民币普通股712,000
    金贤昌712,000人民币普通股712,000
    张晓鸣610,000人民币普通股610,000
    自贡市财源开发公司6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
    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劳动服务公司经营部6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
    钟剑6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
    黎烨590,700人民币普通股590,700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比年初余额增加15.7%,是由于本年收到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应收票据比年初余额减少100.00%,是由于本年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的货款减少所致。

    3、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35.05%,是由于本期归还了自贡市商业银行的保证借款2,010,000.00元。

    4、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39.43%,主要是由于收到了湖南湘晖投资公司的往来款10,000,000.00元所致。

    5、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73.18 %,是由于本年度的应收款项帐龄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228.57 %,是由于本年本公司联营企业自贡凯迪碳素有限公司本期的净利润利润减少。

    7、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715万元,主要是由于收到了湖南湘晖投资公司的往来款1,000万元所致。

    8、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减少196万元,主要是由于归还了自贡市商业银行的借款201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9年7月5日,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09司冻160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2,714,028股被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为2009年7月2日至2010年7月1日(详见2009年7月7日《上海证券报》)。

    2、2009年7月31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年成民初字第865号)受理了四川凤凰投资有限公司诉四川申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案。起诉方要求判令申万投资公司出资人在出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50万元、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50万元)。本案现处在审理过程中(详见2009年8月11日《上海证券报》)。

    3、2009年9月10日,公司限售流通股21,856,200 股上市流通(详见2009年9月7日《上海证券报》)。

    4、2009年9月16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09年9月16日起停牌一个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磋商(详见2009年9月16日《上海证券报》)。

    5、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于2009年10月19日恢复交易(详见2009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我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从签署本承诺之日到东新电碳股权分置改革要求的一年禁售期满之日, 确保不因冻结等各种原因导致我公司所持东新电碳社会法人股22,082,299 股的所有权被转移。”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东新电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自东新电碳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日起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求的一年禁售期满之日止,有权按每股0.5元-0.6 元的价格将所持东新电碳的股份出售给香凤企业,香凤企业承诺收购。如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向香凤企业出让股份,自东新电碳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日起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求的一年禁售期满之日止,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可向香凤企业要求取得因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而应获得的转增股份,香凤企业承诺向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因定向转增而使其股权比例下降所对应的股份。被代付对价的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或以拍卖、转让等处置方式取得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名下所持有的东新电碳股份的承接方在办理其持有的东新电碳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向香凤企业支付所代付的股份(包括该部分垫付股份在垫付期间所产生的衍生股份和孳息等所有权益,如转增股份、送红股、现金红利等)及承担赔偿责任,并取得香凤企业的书面同意。

    截止到报告期末,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同时,无其他股东向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情况;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亦无为其他非流通股东垫付股份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9年因流动资金严重短缺,主营业务收入下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将出现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现金分红情况。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彬

    200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09-30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9年主营业务利润将出现亏损。

    3、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23,599,984.94元。

    2、每股收益:-0.2062元。

    三、其他相关说明

    由于受到经济形势急剧变化以及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极不正常,致使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亏损加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具体数据将在200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