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7日以通讯形式通知,会议于200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5名,全部参加此次会议,公司高管和监事也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由袁士昇(独立董事)、秦文莉(独立董事)、张宗宝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袁士昇担任主任委员。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如下:
原章程中第五章董事会第二节增添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公司原章程中条款编号自第一百二十五条起向下顺延。
四、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1月26日下午召开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下午13:30时
(二)、会议地点:逸和龙柏饭店2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2、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2、3项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2009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或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出席会议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2009年11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相关人员。
(五)、登记情况安排: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2、登记时间:2009年11月2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逸和龙柏饭店2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2楼
邮 编: 200335
联系电话: 021-62696296
传 真: 021-62699399
联 系 人: 刘 晓 光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31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1、对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以上委托书复印件及简报将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