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冯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守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冀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689,661,143.07 | 11,556,998,300.29 | 9.8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766,967,759.13 | 2,926,191,903.58 | -5.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29 | 5.60 | -5.5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147,056.52 | -109.4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1 | -109.45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951,709.90 | -185,937,896.98 | -212.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 | -0.36 | -212.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3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 | -0.36 | -212.37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61 | -6.72 | 减少11.8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22 | -7.17 | 减少9.5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30,558.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661,963.0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77,472.3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76,553.77 |
所得税影响额 | -3,340,149.82 |
合计 | 12,553,290.4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0,11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874,5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73,7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57,1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5,709,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84,2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 3,737,2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建行-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7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51,2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项目 | 2009年9月3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应收账款 | 541,290,967.56 | 303,262,034.00 | 238,028,933.56 | 78.49 |
预付账款 | 842,388,980.06 | 540,522,888.23 | 301,866,091.83 | 55.85 |
在建工程 | 3,876,253,269.41 | 2,664,793,841.24 | 1,211,459,428.17 | 45.46 |
工程物资 | 38,645,815.00 | 60,672,090.68 | -22,026,275.68 | -36.30 |
应付利息 | 14,261,611.19 | 5,009,958.00 | 9,251,653.19 | 184.67 |
其他应付款 | 998,195,914.76 | 576,867,883.06 | 421,328,031.70 | 73.04 |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38,028,933.56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市场形势不佳延长了客户的收账期所致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01,866,091.83元,主要原因为:预付项目采购物资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 1,211,459,428.17元,主要原因为:新建项目投资增大所致
工程物资较期初减少22,026,275.68元,主要原因为:项目领用物资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9,251,653.19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预提利息所致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421,328,031.70元,主要原因为:大股东支持公司部分项目建设资金所致。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项目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投资收益 | 9,573,881.64 | -39,258.30 | 9,613,139.94 | 24,486.90 |
营业利润 | -182,587,261.89 | 113,808,867.49 | -296,396,129.38 | -260.43 |
所得税费用 | 15,416,623.69 | 36,152,367.14 | -20,735,743.45 | -57.36 |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9,613,139.94元,主要原因为:被投资单位产生利润,按投资比例取得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96,396,129.38元,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毛利率下降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0,735,743.45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亏损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项 目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47,056.52 | -75,608,510.38 | 82,755,566.90 | 109.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本报告期存货周转速度加快,应收账款回收状况好转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 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
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
量占蓝星新材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
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蓝星新材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
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认购的公司2007 年非公开定向增发的股份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对于上述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益民
2009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蓝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09-017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09年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宣武区支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保证流动资金正常运转,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宣武区支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资金周转,期限一年。此笔流动资金贷款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交通银行的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已到期,为保证公司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二年。此笔流动资金贷款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浦发银行亚运村支行的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向该行申请新增0.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与原有额度合并为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项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向北京银行天津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鉴于天津分公司原在北京银行天津分行的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已到期,根据该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此笔流动资金贷款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1.6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原在建行永修支行的1.6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已到期,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1.6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此笔流动资金贷款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九江银行永修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原在九江银行永修支行的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已到期,根据该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期限一年。此笔授信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因生产经营之需要,向招商银行九江支行申请6000万元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此笔流动资金贷款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的7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7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建行开发区支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年。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52.73%。目前公司实际担保总额7.2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4.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