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汪云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绍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胥翠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17,939,918.77 | 1,344,230,303.69 | -1.9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89,233,700.87 | 511,312,512.28 | 1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27 | 4.58 | 15.0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194,410.82 | 52.5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3 | 52.5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361,116.74 | 22,079,895.83 | 316.4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3 | 0.20 | 326.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6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3 | 0.20 | 326.98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30 | 3.75 | 增加6.2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09 | 3.12 | 增加6.4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9,652.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99,585.0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11,291.6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6,969.2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8,654.23 |
所得税影响额 | -653,543.41 |
合计 | 3,703,412.6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2,34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76,395 | 人民币普通股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9,97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 699,88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600,10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 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敏 | 3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汪海燕 | 3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姜慧娟 | 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上普科技有限公司 | 327,12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负债项目
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 合并数 | 增减比例 | 增减变动原因说明及分析 | |
报告期末 | 年初金额 | |||
货币资金 | 98,740,001.13 | 229,356,249.79 | -56.9% | 归还银行贷款及生产经营投入 |
应收账款 | 142,915,594.09 | 87,455,400.99 | 63.4% | 未到结算期的货款增加 |
预付账款 | 11,024,028.53 | 6,023,996.45 | 83.0% | 预付原料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3,501,869.72 | 9,393,873.32 | -62.7% | 收回公司搬迁补偿款 |
存货 | 246,159,456.29 | 189,023,636.61 | 30.2% | 镍产品存货数量增加,贵金属价格上升 |
在建工程 | 3,215,529.84 | 37,033,443.18 | -91.3% |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结转固定资产 |
工程物资 | - | 2,457,283.99 | -100.0% | |
短期借款 | 139,057,069.78 | 205,146,484.91 | -32.2% | 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 |
应付票据 | 7,388,343.64 | 4,355,921.25 | 69.6% | 在材料的采购上使用票据结算增加 |
应交税费 | 9,151,697.00 | 6,844,358.75 | 33.7% | 报告期末应交税金增加,在下月缴付 |
应付股利 | 1,086,448.93 | 246,448.93 | 340.8% | 元江镍业公司应付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的股利在本报告期未支付 |
其他应付款 | 96,987,000.19 | 153,410,488.41 | -36.8% | 元江镍业公司归还云锡集团公司借款 |
未分配利润 | 74,570,544.26 | 52,490,648.43 | 42.1% | 本期利润增加 |
2、利润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 合并数 | 增减比例 | 主要原因 |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842,054,124.35 | 1,176,063,976.79 | -28.4% | 贵金属产品收入下降、镍产品由于1-5月停产收入减少 |
营业成本 | 750,515,065.67 | 1,073,604,610.15 | -30.09% | 收入下降,同时公司加强挖潜增效和成本费用控制力度,营业成本下降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952,987.38 | 4,608,932.73 | -57.63% | 收入下降,税金相应减少 |
销售费用 | 7,664,863.11 | 11,200,718.80 | -31.57% | 销售下降,同时公司加强挖潜增效和成本费用控制力度,营业费用下降 |
营业外支出 | 967,357.66 | 242,638.05 | 298.68% | 元江镍业公司缴纳林地罚款 |
3、现金流量项目
现金流量项目 | 合并数 | 增减 比例 | 主要原因 |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94,410.82 | -55,151,033.35 | 52.50% | 贵金属价格同比下降,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占用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49,480.64 | -64,331,298.84 | 173.14% | 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同时收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兑现股改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差额5,698万元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471,318.48 | 55,897,202.37 | -370.98% | 归还了银行贷款和云锡集团公司借款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从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中以现金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4200万元,公司按98%股权比例应获得利润4116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该笔利润。
2、2008年1月至3月期间,元江镍业公司在元江县因远镇安定镍矿矿山开采镍矿过程中,未经林业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林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为此,元江镍业公司于2009年9月4日收到林业行政部门下发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与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一年恢复原状;(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共计人民币899990元的罚款。本事项刊登在2009年9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报告期内,元江镍业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以下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处罚决定承担处罚责任。元江镍业公司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确认,并立即停止实施该违法行为。元江镍业公司现已按处罚决定全额缴纳了罚款,并对占用林地进行恢复原状处理。(2)建立用地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占用林地事件发生后,元江镍业公司制定了《云锡元江镍业公司用地管理办法》,明确工程项目部为元江镍业公司土地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各类新征、临时用地、永久用地征用、返还的相关手续,并负责元江镍业公司各项土地的日常管理。(3)及时补办各项林地征用审批手续。在元江县林业局的指导下,元江镍业公司组织人员做好相关报批资料,及时补办林地的合法征用手续。2009年9月3日,按《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向玉溪市林业局缴纳464322元的植被恢复费。2009年9月7日,玉溪市林业局向元江镍业公司核发了1、2、3号堆料场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控股”)持有贵研铂业的股份将自追加对价条款失效或触发实施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2、若云锡控股违反前述承诺的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其所持有贵研铂业股票,则云锡控股承诺将其出售股票的全部所得,划入贵研铂业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云锡控股无偿转让元江镍业98%股权至贵研铂业后,若出现2006 年度、2007 年度和2008年度元江镍业净利润分别低于1,021 万元、1,300 万元和1,900 万元的情形,则云锡控股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4、云锡控股承诺,本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元江镍业的经营业绩出现下面情况,则云锡控股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贵研铂业股份,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I 元江镍业2006年经审计后净利润低于1,021 万元;II 元江镍业2006年财务报告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被出具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2)追送股份数量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2,000,000 股。在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本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等股份变动而导致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不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追送股份时间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锡控股将在2006年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追加对价安排。(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股权登记日将由本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5)履约保证云锡控股将在贵研铂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追送部分的股份,直至追送股份承诺期满。5、代为垫付承诺。云锡控股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如有非流通股股东仍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出现非流通股股东因故无法履约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形,云锡控股将先行对该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代为垫付,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云锡控股的同意,并由贵研铂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6、为了保证贵研铂业持续、健康经营发展,云锡控股还承诺:云锡控股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后在经营中将避免和放弃与贵研铂业同业竞争。云锡控股承诺将后续申请的镍矿采矿权适时和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或注入贵研铂业,该项资产转让或注入贵研铂业时,需通过贵研铂业、云锡控股及相关各方履行法定程序。
上述第1-6项承诺中的第1-5项无需履行或已履行完毕,并已在公司前期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第6项承诺:报告期,云锡控股严格履行了“避免和放弃与贵研铂业同业竞争”的承诺。同时,元江镍矿除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的面积0.2469Km2采矿权以外的其余矿区镍矿矿权尚在进一步申办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注:指贵研铂业母公司,下同)2008年度实现税后利润-33,774,560.59元,加上2007年度未分配的利润35,953,667.69 元,扣除2008年分配2007年利润11,001,600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8,822,492.90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考虑到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云曙
200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