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王东明先生、总会计师兼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军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
总资产 | 180,311,743,077.44 | 136,888,271,985.50 | 31.7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7,986,554,698.69 | 55,221,765,268.05 | 5.0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8.75 | 8.33 | 4.99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487,355,118.86 | 445.8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1 | 445.88 | |
项目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63,990,865.88 | 6,290,655,470.63 | 6.66 |
基本每股收益 | 0.37 | 0.95 | 6.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 0.37 | 0.94 | 5.98 |
稀释每股收益 | 0.37 | 0.95 | 6.6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25 | 10.85 | 减少了0.3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19 | 10.79 | 减少了0.4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37,945.00 |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5,278,194.88 | 主要是将逾期应付款转当期收益 | |
政府补助 | 24,550,000.00 | 营业场所迁址奖励 | |
所得税 | -4,432,487.43 | ||
合 计 | 36,633,652.4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719,989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 1,555,020,814 | A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 | 366,468,104 | A股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80,493,670 | A股 | |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1,603,460 | A股 | |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 74,020,600 | A股 | |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 63,685,000 | A股 | |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1,215,756 | A股 | |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8,308,749 | A股 | |
中信国安集团公司 | 44,310,132 | A股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0 | A股 |
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数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两个证券帐户的合计持股数,该两个帐户分别持有359,976,620股和6,491,484股公司股票。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 目 | 合并 | 增减比例 (%) | 原因 | |
2009年9月3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货币资金 | 132,432,197,560.98 | 80,411,873,303.42 | 64.69 | 客户资金存款增加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92,874,098,978.11 | 55,956,478,911.49 | 65.98 | 客户资金存款增加 |
结算备付金 | 9,576,902,735.75 | 5,010,957,190.99 | 91.12 | 客户结算资金存款增加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9,111,865,792.14 | 4,688,444,854.37 | 94.35 | 客户结算资金存款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881,834,949.36 | 6,004,843,167.17 | 31.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增加 |
衍生金融资产 | 2,761,968.43 | - | - | 衍生品业务预期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55,476,543.27 | 3,326,520,961.64 | -38.21 | 买入返售业务减少 |
应收利息 | 24,798,815.55 | 39,012,775.10 | -36.43 | 持仓国债规模降低 |
存出保证金 | 1,318,065,775.15 | 518,732,042.85 | 154.09 | 交易保证金增加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7,818,018,207.48 | 34,099,202,962.31 | -47.75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89,101,367.04 | 628,030,806.28 | -85.81 | 处置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 |
在建工程 | 1,474,937,443.41 | 14,790,966.91 | 9,871.88 | 购置办公楼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8,344,348.90 | 727,696,584.03 | -35.64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 |
资产总计 | 180,311,743,077.44 | 136,888,271,985.50 | 31.72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2,879,497.30 | - | 衍生品业务预计亏损减少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5,828,489,492.72 | 8,593,187,140.50 | -32.17 | 卖出回购业务减少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03,164,650,014.82 | 61,069,718,880.41 | 68.93 | 经纪业务代理客户资金增加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832,121,638.65 | 47,090,859.98 | 1,667.06 | 期末尚未结算的代理承销证券款项增加 |
应付利息 | 21,445,583.94 | 51,736,862.74 | -58.55 | 公司对外发债规模降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1,595,900.36 | 180,612,156.90 | -43.75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 |
其他负债 | 1,487,831,171.09 | 1,084,511,639.07 | 37.19 | 基金申购赎回和境外子公司应付清算款增加 |
负债合计 | 119,412,314,851.79 | 79,361,961,842.59 | 50.47 |
2、 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 目 | 合并 | 增减比例 (%) | 原因 |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 8,293,836,223.24 | 5,928,912,536.06 | 39.89 | 代理交易量增加导致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增加 |
投资收益 | 2,536,221,868.15 | 6,011,810,827.91 | -57.81 | 金融资产处置收益降低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000,287.20 | -124,297.53 | 20,213.26 | 联营、合营投资收益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5,680,688.62 | -3,412,179,034.20 | 97.49 | 行情好转市价回升 |
汇兑收益 | 381,608.77 | 31,041,083.10 | -98.77 | 汇率变动 |
资产减值损失 | -341,059,271.96 | 47,623,131.40 | -816.16 |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应转出资产减值损失 |
营业外收入 | 52,191,146.22 | 6,362,377.29 | 720.31 | 政府补助及逾期应付款转收益 |
营业外支出 | 11,125,006.34 | 20,709,163.36 | -46.28 | 营业外支出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2,288,326,948.05 | 1,700,666,015.54 | 34.55 | 综合税率变化及利润总额增加 |
少数股东损益 | 839,376,943.39 | 527,566,409.03 | 59.10 | 市值回升及净利润增加 |
其他综合收益 | -207,758,709.40 | -3,121,929,439.88 | 93.3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回升 |
综合收益 | 6,922,273,704.62 | 3,303,339,958.24 | 109.5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回升及净利润增加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 6,077,988,360.28 | 2,845,881,865.88 | 113.5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回升及净利润增加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844,285,344.35 | 457,458,092.36 | 84.5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回升及净利润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56号),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发生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09年8月28日办理完毕(详见200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报告期内,为实现营业部合理布局,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对营业部进行了调整,目前营业部合计218家。其中,母公司有1家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有1家营业部完成了同城迁址;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有13家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准新设2家证券营业部;中证期货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分别获准新设1家期货营业部。
3、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第二期增资15亿元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金石投资的注册资本已由15亿元增加至 30亿元。
4、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由69%变更为71%,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5、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一项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并表子公司深圳市中信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700万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格,将持有的中信通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70%股权转让给CIAM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公司。相关交易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6、重大诉讼情况
(1)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本案涉及金额1,309万元(详见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2009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09 年7 月13 日公司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驳回公司管辖权异议申请的裁定后,于2009年7月20日向珠海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9月16日珠海中院驳回公司管辖权异议上诉申请。目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2)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诉Great wall investment group ltd.还款案
因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的客户在业务中对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负有债务,Great wall investment group ltd.向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为客户债务出具了还款担保,但未及时向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履行担保还款义务。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Great wall investment group ltd.偿还27,561,854.86港元及相关费用。
(3)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其与华夏证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案
因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收购原华夏证券的证券类资产,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其与华夏证券之间的债权债务,将中信建投证券列为被告,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中信建投证券及其他被告共同承担对华夏证券6,278万元债权的连带赔偿责任。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7年12月21日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中信建投证券银行账户内3,528.49万元人民币。现该笔资金已于2008年6月27日解冻。
2008年,中信建投证券两次向盐城中院提起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均被盐城中院驳回。中信建投证券就管辖权事宜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2008年10月29日江苏高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9月1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该案将于11月份首次开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承诺事项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即中国中信集团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的有限售条件股东还分别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上述股东承诺: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此外,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并无其它承诺事项。
(2)报告期内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详见2009年5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公司于2009年6月5日刊登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现金红利已于2009年6月17日发放。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条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增加了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等条款(详见2009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章程》的变更事项于2009年8月28日完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东明
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09-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公司拟聘任吴建伟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高级管理人员),吴建伟女士已取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将在深圳证监局审批其合规总监资格后方可正式上任。
公司将及时公告吴建伟女士合规总监任职资格的审批情况。
吴建伟女士简历:现年53岁,具有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及学历,律师资格。曾就职于最高人民法院任高级法官,曾任华泰保险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中国法律杂志社助理总编辑、副总编辑,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执行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合规部行政负责人,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证监局辖区“公司治理与内控专家”。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30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