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赵兴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兴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国全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17,724,391.97 | 1,230,589,669.73 | 7.0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74,474,237.48 | 362,378,469.21 | 3.33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0630 | 1.0287 | 3.334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2,687,899.48 | -223.8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347 | -223.79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96,929.76 | 12,095,768.27 | 38.11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11 | 0.0343 | 37.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30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11 | 0.0343 | 37.75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0406 | 3.2301 | 增加0.81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0547 | 2.8297 | 增加0.412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债务重组损益 | 1,677,001.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2,271.5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427.13 |
所得税影响额 | 22,074.75 |
合计 | 1,499,231.3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2,63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鄂州市建设投资公司 | 6,914,292 | 人民币普通股 |
俞恭银 | 1,147,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龚艳芳 | 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建军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邱正茂 | 497,947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晓丽 | 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继友 | 47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惠如 | 438,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曾秀丽 | 430,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景洲 | 428,80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应收账款 | 160,614,828.63 | 91,303,368.85 | 75.91 |
其他应收款 | 41,918,275.67 | 24,886,968.15 | 68.43 |
应付账款 | 52,146,101.34 | 11,532,312.76 | 352.17 |
预收款项 | 13,619,144.00 | 8,829,225.15 | 54.25 |
应交税费 | 25,982,836.01 | 17,248,340.64 | 50.64 |
其他应付款 | 73,070,422.27 | 160,664,688.56 | -54.5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220,000,000.00 | -90.91 |
长期负债 | 300,000,000.00 | 0 |
(1)本期末应收帐款增加的原因是销售增加所致;
(2)本期末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原因是往来增加所致;
(3)本期末应付帐款增加的原因是采购增加所致;
(4)本期末预收款项增加的原因是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本期末应交税款增加主要是公司翡翠毛料销售增值税率由13%调整到17%,深圳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所致;
(6)本期末其他应付款减少原因是支付欠款所致;
(7)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偿还到期贷款2亿元;
(8)本期末长期负债增加的原因是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新增了3亿元三年期银行贷款所致。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813,739,830.32 | 650,451,655.34 | 25.10 |
营业成本 | 737,463,883.67 | 519,180,331.49 | 42.04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022,265.47 | 1,156,633.61 | 74.84 |
销售费用 | 15,399,400.94 | 59,943,231.37 | -74.31 |
营业外收入 | 1,743,746.99 | 2,616.66 | 66540.18 |
所得税费用 | 7,950,085.29 | 4,831,211.31 | 64.56 |
净利润 | 12,095,768.27 | 8,757,851.70 | 38.11 |
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因黄金产品业务增长,致使本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净利润等增加;报告期奥运产品销售减少,支付的奥运产品特许使用费减少导致销售费用减少;本期对鄂州恩康公司的担保债务进行重组导致营业外收入、净利润增加;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公司享受的税收政策变化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增加。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687,899.48 | 66,776,784.74 | -223.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56,008.38 | -43,379,110.19 | 272.1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16,106.10 | 27,420,222.43 | -129.23 |
本期公司偿还其他往来欠款增加,及缴纳税金增加,致使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本期子公司北京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收到股东缴来的投资款,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及公司本部银行贷款增加,致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两者相抵后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申请三年期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代上市公司偿还2亿元银行贷款,新增1亿元贷款用于深圳东方金钰黄金摆件、翡翠成品的加工及销售,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详情见2009年6月27日、7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
2、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设立云南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详情见2009年7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
3、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50万元价格收购惠州市东方金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完成后深圳东方金钰用帐面在建工程及部分现金对其进行增资,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2000万元。详情见2009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
4、2007年6月22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简称“中国信达”)诉鄂州恩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康服饰”)没有在约定时间还清贷款一案,本公司为此笔贷款本息偿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7年11月,依据民事判决书(2007)鄂州法民三初字第14号,鄂州中院依法判决恩康服饰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信达贷款本金520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对上述520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此次详情见公司2001年10月15日、2008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2009年6月18日,中国信达、本公司、赵兴龙三方达成协议,赵兴龙先生作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本公司向中国信达支付520万元,本公司在此案中的全部连带责任即为免除。由于恩康服饰已于2003年12月停产关闭,没有财产可执行,依据民事裁定书(2008)鄂州法执字第11-2号,鄂州中院依法裁定对本案终结执行。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已经启动担保追偿诉讼程序,要求鄂州市恩康服饰有限公司偿还现金520万元及利息,同时要求其大股东湖北多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因滥用股东权利和公司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已经在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详情见2009年9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诉讼公告》。
5、2009年8月12日,徐暮斌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100000股,通过司法裁定已经划转给自然人裘凯平6060000股限售流通股、李绍君4040000限售流通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兴龙
2009年10月30日